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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站运货处 工作制度干部作风应加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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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05
第6版()
专栏:信箱

  北京西站运货处
工作制度干部作风应加检查编辑同志:
本区为组织军属生产,在沈阳购妥高粱米机四台,三月十二日由沈阳站起运,十四日收到寄来的提货单。当日我们即用电话询问北京西站货运处(电话号码是三、二六八○),该处答复尚未到达;此后每日拨同一电话号码询问;并在十八日派员携提单到该处查询,该处同样答复未到,黑板上亦未登载我们的货物号码。我们请他们算算所运机器由山海关至北京的运费需要多少,好作准备,该处要我们到问事处计算。至问事处算出运费后,又请给查查货物是否确实未到,答复还是没到。十九日又用电话询问,回答仍是还未到达。二十日又用电话连络,他们答复已到。我们在下午两时许派员提取,但到该处取货时,管理提货工作的同志(姓名不详)说:“机器是十六日到的”,向我们要三天保管费,计三万五千五百元。我们即质问“十八号既然答复货未到,为什么现在却说是十六号到的?”该同志不但不检查错误,反而说:“我们根本不会这样作。”我们马上又到问事处质问,该处说:“我们保不定没有错误,但是不收这笔钱,就不能报账。”我们为了避免影响军属生产,只得向货运处缴纳三万五千五百元的三天保管费。事情的经过是如此,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希望该处负责同志进行检查!
北京市第一区公所民政科
编者按:我们收到第一区公所民政科来信后,二次打电话到西站货运处,请他们调查这件事。而该处接电话的一位同志,对这事不加调查,即认为:“这是不可能有的事。”此后我们又数次向第一区公所调查,结果证据确凿,证明这是事实。我们认为,北京西站货运处某些工作人员的作风是很值得检讨的。希望该站对此事加以检查;并且把结果告诉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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