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铁道器材应该缴公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07
第6版()
专栏:

  铁道器材应该缴公编辑同志:
冀县六区官道李镇村南边,抛弃着两根很长的铁轨,没人保管。据我所知,一九四五年大反攻时突击破石德铁路时,因环境关系,政府曾将铁道器材、道轨、枕木、螺丝等均转移农村。四八年政府修建石德路时,曾号召铁道器材应一律缴公。不少地区均已将这种器材缴了公,但还有的村庄置之不理。如官道李镇就是如此。此外该区范家庄用铁轨架了桥,也是错误的。
樊维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