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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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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0-25
第1版()
专栏:

关于召开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一九七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我国各族人民,在以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在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一年来,坚决执行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政治大革命,各条战线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全国面貌一新,形势越来越好。特别是党的十一大的胜利召开,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更加团结和坚强,我国的无产阶级专政更加巩固,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精神振奋,意气风发。提前召开五届人大的条件已经完全成熟。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提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一致通过,决定于一九七八年春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是:政府工作报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工作人员。这次大会的召开,必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国的大好形势,巩固和发展粉碎王张江姚“四人帮”的伟大胜利成果,推动全国各族人民胜利地完成抓纲治国的各项战斗任务,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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