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阅读
  • 0回复

人民监察委会邀有关部门座谈 研究处理宜洛煤矿事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0
第1版()
专栏:

  人民监察委会邀有关部门座谈
研究处理宜洛煤矿事件
【新华社讯】河南宜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件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即派员前往调查,现已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当事人的处分意见。人民监察委员会为慎重起见,特于八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征询对宜洛煤矿事件处理意见。出席座谈的除该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厅长外,尚有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蓝公武、劳动部毛齐华副部长和中央财经委员会、全国总工会、燃料工业部等机关负责人。会上、蓝副检察长、毛副部长等先后发言,一致同意监委对当事人所提处分意见,并一致认为此次宜洛煤矿爆炸事件的主要原因是该矿领导上不重视安全设备、不注意工人生命安全的极端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所造成。为接受这次沉痛的教训,会上大家认为,全国各地企业部门应普遍进行检查,并由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检查委员会,经常分赴各地检查,以彻底肃清官僚主义作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