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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多养肉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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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1-05
第3版()
专栏:

建议多养肉牛
耕牛,过去属于生产资料,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允许任意屠宰,这是必要的。但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一些地区已逐步用拖拉机代替了耕牛,这是先进的工具代替落后的工具的一种表现。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地方仍旧不准许把牛当作生活资料进行屠宰,以致有些地方即使有青山草场,也不愿发展养牛事业,甚至把新生的小牛丢掉,阻碍了养牛事业的发展。
牛主要靠吃草。养牛比养猪成本低,耗用粮食少,但收入并不小。在我们南方,很多地区是青山绿水,有发展养牛的良好自然条件。如果提倡大量养食用牛,将会给集体、社员和国家带来很多好处。在我们这个地方,养一头牛,一般三年多就可以长到六、七百斤,价值三百多元。利用青山草场多养肉牛,不仅可以增加集体和社员的收入,为集体增加肥源,促进农业增产;又可以为市场增加肉食,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还可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牛皮、牛油、牛骨等轻工业原料,支持国家的外贸出口。因此,我建议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尽可能地提倡发展肉牛。
湖北黄石市郊区东方
红公社五星大队林场
徐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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