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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和印度两国政府签订分配恒河河水的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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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1-07
第5版()
专栏:

孟加拉国和印度两国政府签订分配恒河河水的协议
新华社达卡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六日电 孟加拉国政府和印度政府于十一月五日在达卡签订了关于分配法拉卡恒河河水和增加其流量的协议。
孟加拉国军法管制副首席执行官、海军参谋长穆什拉夫·侯赛因·汗和印度农业和灌溉部长苏尔杰特·辛格·巴纳拉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协议上签了字。
根据这项协议,孟加拉国和印度每年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在法拉卡分配恒河河水,河水分配额定为一九四八年至一九七三年所记录到的恒河在法拉卡流量的百分之七十五。
协议规定,每年四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恒河河水最少的时期,在流经法拉卡水坝的五万五千秒方恒河流量中,分配给印度二万零五百秒方,分配给孟加拉国二万四千五百秒方。如果在上述十天期间,由于法拉卡恒河实际流量下降,使孟加拉国的分配额低于此期间所规定的分配额的百分之八十,印度向孟加拉国供水不得少于孟加拉国分配额的百分之八十。协议还规定,从法拉卡至恒河两岸都在孟加拉国境内的地段,印度除了合理使用河水以外,不得减少在法拉卡下游向孟加拉国供应的河水。
这项协议有效期为五年,经双方同意期限可以延长。
由印度农业和灌溉部长苏尔杰特·辛格·巴纳拉率领的印度代表团十一月五日上午到达达卡,并于当天晚间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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