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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直属艺术院校招生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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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1-13
第3版()
专栏:

文化部直属艺术院校招生办法
本报讯 根据文化部和教育部最近联合发出的《关于全国艺术院校一九七七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文化部直属中央五七艺术大学各院校制定了今年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
今年在全国招生的有:音乐学院的作曲、声乐、民乐、管乐、弦乐、打击乐等专业和钢琴、管乐、弦乐、打击乐、民乐等专业的中专插班生;戏剧学院舞台美术系的灯光、布景专业。
音乐学院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设招生点,戏剧学院在北京、沈阳、长沙设立招生点,在当地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没有设立招生点的其他省、市、自治区有投考的,可向邻近招生点联系报考。报名日期,由各招生点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后通知。
北京招生点,音乐学院设在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该院,报名日期自十一月十日起至十一月二十五日止,戏剧学院设在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南七条该院,报名日期自即日起至十二月五日止。
美术学院今年只试招研究生,招生办法另订。电影学校、舞蹈学校和戏曲学校暂不招生。
招生的院校制订了招生简章,对招生对象、条件和招生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凡欲投考者,可直接向学院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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