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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若干机关房产遭受严重破坏 政府已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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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1
第2版()
专栏:

  沈阳若干机关房产遭受严重破坏
政府已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本报讯】据东北日报四月二日消息:沈阳若干机关房产,遭受严重破坏,政府已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该市东北区保险公司在搬家时,把原住中山路一九六号(原益发银行)大楼上下暖气和便池尽行拆下;东光街六号代管房屋中的暖气设备亦被拆装到了别处。另外,因水道不用或失修而把楼房地泡坏,和拆锅炉、门窗、间壁、楼梯等现象相当普遍,很多房子原来的暖气、水道、玻璃门窗等,亦多残缺不全。现人民政府对此损害国家财产的不良现象,已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的送法院依法判处,有的除令其照原样修复外,并收回房屋,有的正在处理中。
东北日报为此于二日以《向一切破坏公共房产行为作斗争》为题,发表短评,指出那些破坏国家财产的行为乃是严重的犯法行为,在干部及群众中,应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宣传教育。同时,建议各地人民政府,把所属地区的公共房产管理情况,作普遍的认真检查。对那些明知故犯的人,应该分别轻重给以应得的处分,用革命纪律来维护国家人民的公共利益,来保证国家政策法令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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