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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包头市电机厂复信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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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2-09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附:包头市电机厂复信摘要部队党委:
一九七七年十月份你部曾派二位战士抬着我厂制造的电机来修理。据来人讲:在使用中电机出了毛病,最后发现是电机内存水。当时收修理费一百元。在修理过程中,我厂有些人认为,既然是全封闭电机,就不应出现进水现象,这是产品质量问题。
我们贯彻中央关于提高产品质量的指示精神,发动全厂职工深揭狠批“四人帮”破坏企业管理的罪行。在此基础上,对产品进行了多次质量普查,发现电机上有的部件加工未按工艺操作执行,装配后达不到密封要求。你部来修的电机内存水,就是因为我厂没有达到密封造成的。这给部队工作造成损失,我们深感抱歉。
为了贯彻执行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特退回修理费一百元,并向你部赔礼道歉。我们今后决心贯彻“质量第一”的精神,做到一丝不苟。
包头市电机厂革命委员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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