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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用地 杜绝浪费 辽宁复县加强土地管理严禁滥占滥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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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2-14
第1版()
专栏:

节约用地 杜绝浪费
辽宁复县加强土地管理严禁滥占滥建
本报讯 近年来,辽宁省复县加强土地管理,严格纠正和防止滥占滥建、浪费土地的现象,收到较好的效果。
位于辽东半岛上的复县,在解放初期有耕地二百零八万亩,到一九七五年,共减少了五十万亩。其中,除正常的水利建设、造林、修建公路和基本建设占用的土地以外,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滥占滥建造成的浪费。仅据一九七一年到一九七五年统计,五年间,全县就占用十四万六千九百三十七亩,土地浪费现象非常惊人。
复县县委感到耕地逐年减少的情况很严重,如果不坚决制止浪费土地的现象,势必危害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他们把管好土地、节约用地提上县委的议事日程,并且从一九七四年起,同滥占滥建的资本主义倾向进行了尖锐的斗争。驼山公社一些干部、社员,四年之内盖房六百三十二间,占用耕地七十亩。县委就在一九七四年春天,抓住这件事,召开有各公社党委书记和部分大队书记参加的现场会,严肃批判了乱建房,乱占地,占好地的错误倾向。不久,县委又发现松树农具厂不经县批准,以一万六千元的高价购买了松树大队耕地十一亩,做扩建厂房和宿舍之用。他们立即在这个厂召开了有各厂矿和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参加的现场会,批判了把土地当商品进行买卖的资本主义行为。各单位主动检查滥占土地情况,很快退回耕地一百五十亩。全县每年春季还发动群众,把争夺土地当作大批资本主义的一个战役来打,煞住了个人私自开荒、扩大自留地、房前屋后多占地等侵占集体土地的歪风。
为了管好土地,复县在一九七五年六月成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由县委一名副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吸收计委、农办、交通建设、农林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委员。全县凡是动用土地,不管是国家征用,还是社队占用,不论是耕地,还是荒地,都要经过当地管理土地的部门现场勘察、集体审批,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其他任何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批准。县革委会发出了加强土地管理的布告,把政策交给群众,并决定把已栽在平原耕地里的小果林,全部移到山坡地上去。这个县还订出了发动群众管理、清查土地及每个大队每年盖新房的控制数等项规定。近二年来,由于采取土地管理措施,全县仅集体经济建筑用地就节约五百亩,干部、社员不合理建房现象也大大减少。
复县在抓节约用地的工作中,还推广了永宁公社盐场大队和三台公社东兰旗大队,从大片耕地和果园里迁出零散户,改造旧村屯,按规划建新房的经验,倒出了许多耕地。另外,为了弥补国家建筑和社员建房占用的土地,保持耕地面积不减少,县委还发动各社队用开荒、拦海、治河、闸沟等办法,造地二万五千多亩,扩大了耕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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