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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政策 抓好收益分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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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2-18
第1版()
专栏:

认真落实政策 抓好收益分配
本报评论员
当前,农村人民公社正在进行年终决算分配。这是涉及国家、集体和几亿社员关系的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搞好年终分配,对于调动广大农民大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加快农业发展的速度,实现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们党一贯重视人民公社的收益分配工作。早在合作化运动时期,毛主席就规定了合作社的分配原则:“我们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80页)各地农村人民公社遵循毛主席的教导,历来重视年终决算分配工作。但是,这些年来,林彪反党集团和“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的需要,在农业战线上,搞乱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破坏党的政策和公社的收益分配工作,致使一些社队增产不增收,多劳不多得,分配不兑现,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
今年是抓纲治国初见成效的一年。华主席在党的十一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各级党委一定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抓好人民公社收益分配这件大事,坚持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使广大社员的生活有所改善。
为了搞好今年的收益分配工作,要发动群众,认真清理社队的工分、账目、钱粮和物资。对粮食产量必须核算,有一是一,有二是二,既不能以多报少,更不能以少报多,坚决批判和纠正弄虚作假的资产阶级歪风邪气。超支挪用,欠粮欠款,是多劳不能多得,分配不能兑现的一个重要原因,群众对此十分不满。广大群众的劳动果实不能允许被任意侵占,借支挪用和拖欠集体粮款的,除真正的困难户应当给予适当照顾外,其他的一定要在年终分配时偿还给集体。
在分配工作中,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利益,不能只顾一头。近几年来,有些社、队在粮食分配中,除必要的储备粮外,还假借种种名义,提留过多的机动粮,以致挤了国家征购任务和社员口粮。有些同志认为这样做有利于集体经济的发展。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挤了国家这一头,是不顾大局;挤了社员这一头,就会挫伤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集体经济怎么可能兴旺发达?因此,今年的粮食分配,一定要坚决纠正社、队以各种名目上挤国家、下挤社员的错误作法,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安排好社员的口粮。在保证社员生活的前提下,可提留必要的集体储备粮。
现金的分配同样要兼顾国家、集体和社员个人的利益。在完成国家税收的同时,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确定适当的提留和分配比例。今年因灾减产的社、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从事小秋收和副业生产,努力增加集体收入。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的社、队,都要力争做到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百分之十的社员不减少收入。
分配工作是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关系到调动亿万农民社会主义积极性,加速农业发展的大事。各级党委要抓住揭批“四人帮”这个纲,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抓好典型,及时总结经验。不仅要把今年的收益分配工作作好,还要发动群众查一查:党的政策落实得怎样,劳动计酬办法是否体现了按劳分配政策?经营管理是否有所改善,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贯彻了没有?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状况如何,补贴工分是否偏高?生产队的负担重不重,非生产人员、非生产开支、非生产用工压缩了没有?吃喝浪费、乱支滥用的歪风刹住了没有?等等。要通过今年的收益分配,进一步调动广大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推动冬季生产,争取明年的农业生产有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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