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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群众加强专政的好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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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2-21
第2版()
专栏:短评

依靠群众加强专政的好经验
十四年前,在伟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浙江省诸暨县枫桥区党委总结了依靠群众对阶级敌人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成功经验。伟大领袖毛主席及时肯定了这一经验,写下了光辉的批示:诸暨县的好例子,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是毛主席在公安战线上亲自树立的一面红旗。
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是什么呢?概括地说,就是按照毛主席的教导,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发动和依靠群众,对阶级敌人分类排队,进行评审,开展说理斗争,制服敌人,就地监督、改造,做到少捕,矛盾不上交。这是对阶级敌人实行切实有效的专政,把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好办法。我们的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依靠群众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就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要求。列宁在谈到无产阶级专政时说过:“由人民大多数——工人和农民用共同的力量来镇压压迫者。”毛主席也说过:“谁来行使专政呢?当然是工人阶级和在它领导下的人民。”毛主席为我国肃反工作规定的路线,就是在党委领导下通过群众肃反的路线。不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阶级、反动派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也不可能对他们实行有效的改造。枫桥区委依靠群众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的经验,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生动体现。
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出于篡党夺权、复辟资本主义的罪恶目的,抛出所谓“两个否定”、“一个砸烂”的黑货,妄图彻底否定我们的公安工作,彻底搞垮我们的公安队伍。他们的黑手也伸进了枫桥区,把毛主席亲自树立的这面红旗,恶毒地污蔑为“修正主义的和平改造黑旗”,甚至提出要揪枫桥经验的“炮制者”,明目张胆地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用毛泽东思想哺育的枫桥区共产党员、治保干部和贫下中农,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同一小撮阶级敌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用生命和鲜血捍卫了毛主席亲自树立的这面红旗。
十四年来,经过激烈的阶级斗争,我国公安战线上的这面红旗,更加鲜艳夺目。他们在对敌斗争中,始终把专政矛头对准一小撮阶级敌人,应该捕的、必须捕的,坚决捕起来,可捕可不捕的一律不捕;采取正确的政策和方法,发动群众,开展说理斗争,就地监督改造,区别对待,给予出路,努力争取把其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与此同时,他们还大抓了对一般案件的侦破工作和民事纠纷的调解处理,大抓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把许多治安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大大减少了案件的发生。枫桥区人民用自己的经验证明了一个真理:群众工作做好了,可以大大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工作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做群众工作,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依靠群众对反动阶级、反动派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肯定的枫桥经验,为我们指明了这一方向。让我们在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为加强公安工作和社会主义法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而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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