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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要搞“全面核禁试”怀什么鬼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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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2-22
第6版()
专栏:新华社记者述评

苏美要搞“全面核禁试”怀什么鬼胎?
苏美两国围绕“全面禁止核武器试验”问题,谈谈停停,拖了十几年,一直谈不拢。最近,双方忽然热乎起来,都宣布要在近期内搞出个结果来。
勃列日涅夫十一月二日说,“我们想推动关于核问题的谈判,使之圆满结束”,要使核试验“不仅不在大气层、不在宇宙空间、不在水下进行,而且也不在地下进行”。美国参加核谈判的代表沃恩克十二月十三日说,禁试谈判的进展“比我预料的要迅速”。
苏美两家想搞成一个所谓全面核禁试条约,目的是什么?谈了十几年谈不拢,现在忽然乐观起来,又是怎么回事?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需要简要地回顾一下历史。
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三年,苏美两国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都进行了大量核试验,苏联大约一百二十次,美国大约一百三十六次。那个时期,它们的确是各不相让,不惜功本,不顾各国人民的反对,把发展核武器当作压倒对方,建立霸权地位的重要手段。
经过这一系列核试验,到了一九六三年八月苏美合搞了一个“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这标志着它们两家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已经试验够了,在它们进入其他领域的核竞赛的时候,需要搞这么个“部分禁试条约”来禁止其他国家发展核武器,以巩固它们两家的核垄断。
在这以后,苏美核竞赛转入了地下核试验阶段。据不完全统计,美国已进行地下核试验三百一十多次,苏联进行了二百九十多次。通过这些试验,它们都进一步掌握了大量发展核武器的重要资料,但是这种你追我赶的竞赛并没有使它们当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占压倒优势。
在这种情况下,苏联一九七五年提出一项“全面禁试条约草案”。接着,美国总统卡特在今年初也宣称“我愿意为了一项全面禁试条约采取迅速和积极的行动”。显然,地下核试验对苏美来说也进行得差不多了,它们在进入下一轮新的核竞赛的同时,又要设法禁止其他国家搞地下核试验了。特别是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第二、第三世界国家掌握了核技术,不买美苏的帐,不承认它们的核垄断,不接受它们的核讹诈,使得这两个超级大国有些紧张。
在这方面,苏联的意图表现得更为明显。一九七五年它提出的“全面禁试条约草案”就明文规定,必须所有核国家都参加后,这个条约才能生效。今年十一月十二日,《真理报》评论员茹科夫讲得尤其露骨,他强调说,苏联是否长期停止地下核爆炸,“要看那些现在没有参加这些谈判的国家如何动作”。这个先决条件当然是针对那些坚持发展核武器以进行自卫的中小国家的。
由此可见,苏美两家想搞成这个“全面禁试”条约,目的无非是两个:一是利用它来互相约束,以免一方压倒另一方;二是用它来约束其他国家,以便凌驾他人之上,进行讹诈、扩张。因此,它们围绕这个问题,时而对骂,指责对方不肯让步,时而散布乐观空气,表示协议有望。
但是,历史已经证明,这个条约即使搞成,它的命运也不会比一九六三年的部分禁试条约更好。它既限制不了别人,更不会约束苏美自己。勃列日涅夫已经一再强调停止地下核试验只能是“一定时期”。美国国防部长布朗说:“对于我们的安全所绝对需要的一切系统,我们都要有核弹头,把为一种系统设计的现有弹头使用到另一种武器上去,不需要进行核试验,始终是可能的”。
这就说明,条约还没有谈成,一方已经在考虑什么时候恢复地下核爆炸,另一方已经在设计如何绕过这个条约,照样加紧武装自己。正如一九六三年的部分禁试条约那样,条约签订以后,苏美分别把自己的战略核武器的数量增加了好几倍,有的达十多倍。在那一轮核竞赛中,苏联占了便宜,从原来的核劣势赶成了个平局。这次所谓全面核禁试条约即使谈成,也不过将是另一轮核竞赛的新起点,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利用这个条约,在新的一轮核竞赛中,占便宜的究竟是美国,还是又是苏联,这倒是一个引起人们兴趣的问题。
至于苏美提出的要禁止中、小国家发展核武器的霸道主张更愚弄不了人。“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时代毕竟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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