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6阅读
  • 0回复

京西服业签订劳资集体合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3
第4版()
专栏:

  京西服业签订劳资集体合同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于四月十日正式批准了北京市西服业劳资集体合同。京市西服业共有二百七十八家,除五十三家代卖西服料子外,其余二百二十五家专做手工。北京解放后,由于该业在目前不适合大多数人民的需要,故营业颇为萧条,去年十月以后,始稍有起色,但有的仍需转业。十二月初,劳资双方开始酝酿订立合同,先后经过七次协商,终于在一月三十日获得协议。
在合同的签字和批准大会上,劳动局马光斗副局长致词时着重指出:“劳资争议多半是发生在营业不好的行业中。为求得纠纷的合理解决共同渡过目前困难,双方只有在互尊互让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协商。西服业劳资集体合同的签订,是符合于这一精神的。”他希望双方代表对合同内容进行普遍的传达,同时并建议该业劳资双方在订立合同的基础上,进一步筹组劳资协商会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