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正确处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几个关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7-12-24
第2版()
专栏:

正确处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几个关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业局副局长 孙德明
自治区党委排除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很重视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最近十年,全自治区的商品收购金额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九点六,其中农副产品收购金额平均每年递增百分之五点四。广西的实践说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之间的关系,坚决贯彻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二是正确处理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之间的关系,切实落实“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三是正确处理长期才能收益的项目和短期就能收益的项目之间的关系,使二者都能得到安排。四是正确处理点和面的关系,以点带面,又快又好地发展多种经营。
同时,搞好商品生产是搞好商品流通之源,必须把百分之九十的精力放在扶植社队集体生产上。在这方面,自治区的主要办法是:建立一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支农骨干队伍,帮助社队发展多种经营。建立一套促进多种经营的支农制度,把生产和收购的计划、政策、思想教育、技术指导、物资供应落实到社队。建立一个发展多种经营的支农服务网,采取商业自办、社办商助、农商合办等形式,办一批种场和苗圃,供应社队良种壮苗。还经常举办培训班,帮助社队培训多种经营的技术骨干。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