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8阅读
  • 0回复

交通部发出通告 公布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4
第1版()
专栏:

  交通部发出通告
公布汽车管理暂行办法
【新华社十三日讯】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于十一日发出通告,公布施行全国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业经政务院于三月二十日批准。公布这一办法的目的为统一管理全国汽车和驾驶人员,以保障汽车行驶安全。此一办法将在中央交通部统一领导及各大行政区交通部分区管理下,由各省主管公路机关及直辖市政府指定机关执行。办法中对车辆和驾驶人分类、车辆管理中有关检验、牌照、登记事项和驾驶人的考验、执照登记事项以及行车规则等,均有具体规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