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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溜”派人物画个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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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1-10
第2版()
专栏:

给“溜”派人物画个像
金戈
有一种“溜”派,是两条路线斗争中常见的人物:明明跟着林彪、“四人帮”干了大量坏事,却装作一贯正确,一不检讨,二不改正,脚底擦油,溜之乎也。这种人物,需要给他们画个像,让他们作为镜子照一照。
“溜”派,形式上是“溜”,实质上是“抗”。之所以要“溜”,是因为内心不服,而又不敢公开对抗,甚至还心存幻想,等待反复。在感情上,则是藕断丝连,真所谓“剪不断,理还乱”,“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于是,带着对立的情绪,使出浑身的解数,用“溜”的办法,来对付党组织和群众。
怎么个“溜”法呢?
一是故作镇静,给自己脸上贴金。不但装得若无其事,有时甚至表现得比谁都革命,比谁对“四人帮”的仇恨都深,斗争都坚决。至于错误嘛,与我不相干,我是一身清白,从来都是对的。甚至大言不惭地吹嘘自己,早就有所察觉和抵制云云。
二是装出一肚子委屈,一副可怜相。“四人帮”横行时的那份得意和神气,全都收了起来,变了一副面孔:你看,我是受“四人帮”排挤、打击的,说我跟着错误路线跑,哪能呢?
三是光摇头,不松口,死不认帐。一个人听到的,干脆用“没说过”顶回去;两个人证明,硬是“不记得”;白纸黑字,还故作惊讶:“这是我写的吗?”总之,你说你的事实,我有我的“回忆”。
四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戏法全在一个“变”字上。字斟句酌,诡辩抵赖,回避要害,改变事情的背景、性质、动机,居然能化腐臭为神奇,抹掉错误,下纲下线。实在躲不过去,就轻描淡写地承认“没有识破”、“没有顶住”,在小帽子底下开小差。
五是八方推诿,打太极拳。有的事情是“上头的精神,我只是积极了一点”,有的事情是“下面干的,我有官僚主义”,有的事情是“分工由别人管的,我没有过问”。实在推不出去,也无非是“错误人人有份”,大家都一样,我有什么特殊?
六是抛出别人,为自己“垫背”。为了保自己,不仅惯于把责任推给别人,甚至不惜栽赃诬陷,嫁祸于人,坑害革命同志,何其毒也。
会“溜”也不简单,稍有一点无产阶级党性的人是做不出来的。明明有劣迹,千方百计藏起来。瞪着眼睛说瞎话,可以脸不红心不跳。什么客观事实,什么人证物证,似乎只要死不认帐你就无可奈何。他信的是主观唯心论,行的是鸵鸟政策:只要把头埋在沙子里,世界上的一切就不存在了。什么党的原则,什么道德品质,也全然可以不顾,他自当他的滑冰运动员,一个劲地“溜”。你说他出卖了革命的灵魂,他还认为你是傻瓜呢。如此“溜”派人物,还有多少共产党员的气味呢?不多了。林彪、“四人帮”的那套“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资产阶级生意经,已经深入骨髓,中毒很深了。
“溜”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掩盖错误吗?也许有的人是这样。就更多的“溜”派人物来说,“溜”过去往往是为了“溜”回来,诿过往往是为了争功。对错误一推六二五,于名利必然十分热衷。运动中“溜”掉了,运动一过依然可以吹嘘自己正确,伸手要官、要权。这些年,由于林彪和“四人帮”奸佞当道,一些“溜”派人物不是俨然不倒翁,甚至青云直上吗!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尤其不容许当“溜”派人物。毛主席讲到革命接班人的五项条件时,就告诫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绝不能象赫鲁晓夫那样,文过饰非,把一切功劳归于自己,把一切错误归于别人”。如果让这种“溜”派人物掌权,必然危害革命工作,以至把他所领导的单位引到邪路上去;谁要同这号“溜”派人物共事,更是提心吊胆,不知什么时候就当了他的替罪羊。
忠告“溜”派人物,“溜”,终究是溜不掉的。错误是客观存在,可以掩盖一时,最终仍会被人们揭露出来。孙猴子七十二变,就是尾巴没法变,冒充成旗杆,不还是被杨二郎识破了么!再说,错误也象鬼一样,你姑息它,它就缠住你,而且越缠越紧。为什么有的人先是上了林彪的贼船,后又上了“四人帮”的帮车,一错再错,越陷越深?不正是奉行“溜”的哲学,与鬼同床的结果吗?
有错认错,是进步的开端,转变立场的标志。承认错误难免有思想斗争,总会有一个过程。只要不打算“溜”,那也不要紧。没有早认错,晚一点认错也允许;不是主动认错,经过帮助认了错也可以。对此,党和同志们总是满腔热忱地表示欢迎的。这里的关键,还是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真正从思想上来一个彻底的转变,而不是装样子骗人。
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正在深入进行。“溜”派人物,作为“四人帮”流毒的产物,又跟着“四人帮”干了不少坏事,千万不要再“溜”了。有错误,就老老实实地承认,下决心改正。有尾巴就不要死命捂着,还是让它见见阳光,一刀两断。如果你还要革命,还想做一个共产党员,你就必须这样做。也只有这样,你才能卸掉包袱,轻装前进,同“四人帮”彻底决裂,自觉地跟着华主席、党中央继续干革命。
(原载《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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