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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误解了中苏经济合作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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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4
第6版()
专栏:

  我误解了中苏经济合作协定
方卿
当我从报纸上看到中苏两国签订开采石油和有色金属的协定时,心情是非常复杂的。我首先想,只要是和苏联办的交道,中国总不会吃亏。但是有个疑团闷在我的心中,矿产是我们的,为什么两家平分呀?为什么我们不多分一些,譬如说三七分或四六分。我反复的想:是我们的东西,可是要和人家平分。
经过几天来的思索,我发现我是有些愚昧的。先说我所念念不忘的矿产,矿产在那里呀,怎样才可弄到手呢?这使我想起一个朋友的父亲破产的故事。他投资于一眼火井的开采,原来估计可以燃烧五年,但是三个月煤气完了,远不够抵偿投资的代价。就是说,关于开矿的事,是需要很长一个时间和很大一笔投资才能获利的。从寻找、探测到开采、冶炼并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工作。对于这样一种艰巨事业,摆在中国人民面前有三条路可走,一个是自己经营,一个是合股经营,一个是租让。我觉得以自己经营为上策。可是我们没有人也没有钱。于是我想到跟苏联借人和借钱。四月五号人民日报社论给我浇了一瓢冷水。难道我们只学会为自己设想不为旁人设想吗!是的,苏联既不是一个生产过剩的国家,又不是一个人口过剩的国家。他们的机器可以用在自己的建设事业上,他们的干部可以为本国的人民多做些有利的事。那么没钱没人,就不开采好了。放着吧,反正放着是跑不了一块的。这种守财奴的思想曾经很顽固的占据在我脑子里。我们永远不工业化,可是我们却永远有着一笔矿产。靠着这种思想来指导中国人民建设事业,中国人民将要永远睡在金子旁边过穷日子!四月五号人民日报社论引用了伟大的列宁的指示,指出了苏联所曾走过的道路,把我惊醒了。为了建设,为了工业化,适当的租让也是可以的,甚至可租给资本主义国家。现在再翻过来看看中苏两国合股的条件,拿投资来说,我们担任的是地段、工厂、房屋、建筑材料,苏联拿出来的是各种机械装备,工业器材,探测器。拿人来说吧,我们是正待培养的干部,苏联来的是专家、技师。是这样一种的合股情况,可是开采出来的成品,却是平分。再说,苏联的矿产并未开完,并没有穷得要到中国来发洋财。今天,他们愿在上述条件下来和我们合股经营这些事业,是友谊的表现。想到这里,我的思想搞通了,疑团尽释。
我发现我虽然是一个共产党员,可是在我思想上还残存着封建社会的守财奴的思想,并且残存着资本主义社会只会为自己打算好拣便宜的剥削思想。这是值得严重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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