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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领奖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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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4
第6版()
专栏:

  请领奖金
我局于三月三日接到猪市大街张同志的电话报告,因此查获了一个违章案件,业经处理完毕,依法应给张同志密报奖金三万余元,请张同志持具名章于四月十五日前来税务第一分局领取为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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