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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愿与我建立邦交 我外交部答复愿进行谈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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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5
第1版()
专栏:

  荷兰愿与我建立邦交
我外交部答复愿进行谈判
【新华社十四日讯】荷兰政府于三月二十七日经过其前大使馆驻京办事处主任费渊,向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正式表示,愿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我建立外交关系,同时并声明荷兰政府业已与国民党反动派残余断绝外交关系。
我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奉命于四月四日对荷兰政府上项表示予以答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愿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荷兰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愿接受荷兰政府所指定为临时代办的侯卫民先生为荷政府派来北京就中荷两国建立外交关系进行谈判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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