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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章可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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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1-21
第2版()
专栏:

要有章可循
忻章
安徽霍山县有个上土市公社,这个公社的良感冲大队有个下冲生产队。去年春天,由于“四人帮”在安徽的代理人捂盖子,当地揭批“四人帮”的运动开展不起来,许多思想是非界限还没有分清楚,又遇到了自然灾害,处境很困难。这个生产队的十九户贫下中农社员,为了把集体生产搞好,就“秘密”地制定了一个“十八条”的章程。这“十八条”,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对本队的农副业生产、劳力、财务和分配的管理,一一作了具体规定。章程搞出来以后,大家都签了名,一个不会写字的老贫农划了三个圈。一年来,他们照章办事,增产了二成多,生产比周围的其他生产队搞得都要好。贫下中农高兴地说:国有国法,我们生产队就应该有个队法。
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说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毛主席历来主张各项工作要有章可循。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毛主席在革命战争时期亲手制定的。在社会主义时期,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过许多章程。我们这么大的国家,总要有章可循嘛!党章,宪法,就是党和国家的总章程。有了总章程,还要有各行各业的具体章程。工厂企业,要有自己的章程。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生产队,也应该有自己的章程。生产大队、生产队不同于一家一户的个体小生产,它有那么多土地,有那么多社员,有那么多集体的事情,没有一个章程是不行的。总之,工农商学兵各条战线,都要各有各的章程。
有章可循还是无章可循,大不一样。我们的各种具体章程,或称条例,或称规章制度,都来自群众的实践。总结群众的实践经验,加以系统化,搞出若干“条条”,这就成了章程。章程立了以后,再回到群众中去,指导群众实践,在实践中检验,逐步完善化。章程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只要它正确地总结了群众的实践经验,如实地反映了事物的客观规律,又有广大群众“划圈圈”即赞成拥护,就能够为经济基础服务,对革命和建设事业起促进作用。
我们要立的是社会主义章程。在粉碎“四人帮”之后,搞这样的章程本来是堂堂正正的事情,下冲生产队为什么要“秘密”地搞呢?这固然有当地当时的具体情况,但也反映了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这就是:“四人帮”在规章制度问题上散布过许多谬论,流毒很深,危害极大。要建立社会主义的规章制度,就必须深入批判“四人帮”的谬论。
“四人帮”极力宣扬“规章制度无用论”。张春桥和姚文元都叫嚷:要搞“没有规章制度”的企业。他们疯狂反对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搞社会主义的规章制度。“四人帮”的余党马天水就胡说过:“凡是搞什么多少条多少条的,不管几条都是不对的”。他们就是不准你搞“多少条”,即使搞“几条”也不行。事实无情驳斥了“四人帮”的“规章制度无用论”。大庆、大寨以及下冲生产队的经验证明:社会主义的规章制度,对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不是“无用”,而是有用得很。“四人帮”这个反党集团,自己也并不是“没有规章制度”的。他们的帮规帮法严得很。他们的言论、行动无不受他们那个帮规帮法的约束,无不是为了把我们社会主义祖国的各行各业统统搞乱,以便他们篡党夺权,建立他们的“新天朝”,实行他们那一套法西斯专政的法规。
社会主义的章程,敌人越是反对,我们就越是要搞。可以预料,在抓纲治国的新的一年里,各条战线、各个部门的同志,都将把本行业本部门的章程搞起来,搞出那么“多少条”。过去搞过的,也要适应新的情况,总结新鲜经验,加以补充修改。
下冲生产队的经历告诉我们:有章可循好。循社会主义之章办事,我们就能够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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