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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清合理奖励制度与物质刺激的界限 该不该给王勤龙奖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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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1-23
第1版()
专栏:

划清合理奖励制度与物质刺激的界限
该不该给王勤龙奖励
京杭大队后荡生产队去年开春,一连繁殖了两条小牛犊。大队党支部书记仇兆岭根据党的政策,提出给饲养员王勤龙适当的物质奖励。可是,支委内部产生了分岐,社员也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这样做完全必要,有的认为这是搞物质刺激。在这里蹲点的公社党委副书记马以龙抓住这个问题,发动干部群众进行了讨论。后荡队长老王介绍了王勤龙不怕苦,不怕累,积极为集体、为革命繁殖耕牛的模范事迹,认为给勤龙适当奖励完全合理,根本不是什么物质刺激。朱厦队饲养员老朱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谈了体会。他说:我从合作化开始就给队里养牛,繁殖小牛都给我一定的奖励。每当我拿到奖品时,心里总是热乎乎的,感到这是党和群众对我的鼓励。后来,“四人帮”硬说这是“物质刺激”,真如一盆冷水浇凉了我的心。粉碎了“四人帮”,我的劲头又来了,一定要为革命多繁殖耕牛。通过讨论,大家认识到:必要的物质奖励,体现了党的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同放松政治思想工作,单纯用高报酬刺激人们的“积极性”有根本的区别。大家一致同意给王勤龙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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