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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私商万德兴棉粮栈经理 勾结匪徒隐藏物资非法解雇工人违抗调处 县人民法院处以徒刑并罚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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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6
第2版()
专栏:

  廊坊私商万德兴棉粮栈经理
勾结匪徒隐藏物资非法解雇工人违抗调处
县人民法院处以徒刑并罚金
【本报讯】天津专区安次县廊坊镇万德兴棉粮栈经理周新甫(私商),隐藏疏散敌伪物资,投机倒把外流资金,非法剥削与解雇工人,并对法院判决抗不执行,经安次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半,并罚金玉米三百市石。该犯在敌伪、蒋匪统治时期,曾与伪治安军宪兵队长韩锡厚,蒋匪县党部书记周雅轩、县长王醒吾等勾结,投机倒把,匪徒们曾在该处存放大批物资;解放后,周新甫不但不把物资交给人民政府,反暗中与匪徒地下爪牙勾结,并以物资相助。因害怕知悉内情的店员向政府报告,无故解雇张作涛、李德华、张占华等三人;后又无故停歇轧花工人孙长荣。虽经镇公所多次调处,仍抗不执行,再后由法院判决孙等复工,周新甫狡猾地令其义子刘福生写“请求书”,并要挟其他工友盖手印,伪造民意抗拒执行。此后该周新甫更躲住北京避不见面。
解放以来,政府虽多次阐明工商与劳资政策,周犯却把百石玉米和十五吨棉花的资金逐渐抽去秦皇岛、沙岭子等地,一面伪言营业不佳,逃避税收,另一面则于该地做粮食投机买卖。对工人则苛重剥削,不但拖延发工资,并借口原料不足,企图停歇女工,而以全部工作加重男工身上。这种非法行为,不仅遭到工人阶级的一致反对,同时亦遭到了工商界的指责。最近终于为店友工徒们告发,并从他家取出敌匪物资衣服家具等六十余件,自动步枪子弹一百三十发。为此,安次人民法院特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半;除如数偿还非法亏欠工人之应得工资外,并罚款中等玉米三百市石,以维法纪,而戒奸宄。
(高刚、吴伯明、李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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