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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教师队伍 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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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2-06
第2版()
专栏:

努力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教师队伍
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
新华社一九七八年二月五日讯 经国务院批准,今后中小学教师队伍在党委一元化领导下,将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本来,文化大革命前,中小学教师队伍就是在党委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但是,“四人帮”却把这诬蔑为“搞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一统天下”。近几年来,多数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不能管理教师,也不能管理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中小学教师被随意借用、调出,教师编制被随意占用;数量本来极少的师范毕业生不能如数分到教育战线;教师队伍的自然减员得不到补充,老弱病残教师得不到及时的妥善安排。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到师资队伍的建设,严重影响到扩大和加速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也严重影响到教育质量的提高。
国务院在批转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时指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战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建设。它直接关系到扩大和加快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规模和速度,提高教育质量,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希望各地加强领导,深入揭批“四人帮”炮制“两个估计”,破坏教育革命,破坏教师队伍建设的罪行,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强在职教师的培训,改进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加速发展和认真办好师范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教师队伍,以适应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需要。
经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规定:
一、中小学公办教师的管理、调配工作,应在党委一元化领导下,由县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的调动,需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二、高师、中师毕业生应全部分到教育战线工作。高师、中师毕业生的分配计划,由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会同计划部门、人事部门共同制定,派遣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
三、公办教师的自然减员,应由教育部门于当年如数从民办(代课)教师中选择补充。
四、各级行政部门不应占用教育事业编制;已占用的,应由人事部门妥善安排,尽快退还。各部门、各单位不要任意借调或抽调教师作非教学工作;已借调的教师,应一律回学校工作。近几年来,已调到其他战线工作的教师,本人适合教学工作的,应尽量调回教育战线。凡不按上述规定,继续占用教师的,教育部门停发工资。为了保证教师有六分之五时间从事教学活动,今后教师应在兼学时间和部分放假时间内,和学生一起参加学工、学农劳动和社会政治运动,不要抽调他们离开教学参加农田基本建设等劳动,在近两三年内,也不要抽调他们参加农村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等活动。
五、选用民办教师,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使用农村劳动力的精神,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民办教师的任用,要本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经学校、大队提名,公社选择推荐,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包括文化考查)批准,发给任用证书,辞退和调换民办教师,也需征得学校同意,由公社提出,报县教育局批准,并收回任用证书。(附图片)
北京市第一六一中学教师孔洁莹为培养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辛勤劳动,受到全校师生的尊敬。这是她在辅导学生测试半导体三极管。
新华社记者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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