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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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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2-13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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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
据新华社二月十二日讯 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最近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并发了通知。
通知指出,制定和试行统一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建立无产阶级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打好中小学教育这个基础,加速培养又红又专的建设人才,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需要,有着重要的意义。
《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了中小学的任务,学制,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学”、“兼学”的安排,活动总量,课程设置等。全日制中小学学制为十年制,小学五年、中学五年。中学五年按初中三年、高中二年分段。统一为秋季始业。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实行六周岁半或六周岁入学。在“主学”、“兼学”的安排上,规定坚持以学为主,兼学别样,把教育同三大革命运动结合起来。要保证政治课和文化课的教学时间,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完成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学校不得随意停课,必要停课时,须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组织好学工、学农、学军,批判资产阶级,搞好校办工厂、农场(或农村分校)和厂校、队校挂勾,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使教学、生产、科研结合,使学生在三大革命实践中接受工农兵的教育,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提高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觉悟,树立劳动观点,掌握一定的工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初步具有人民战争的军事常识。
教育部的通知指出,中小学教育,要坚持普及与提高两条腿走路的原则,既要有全日制的学校,又要有半工半读和业余学校。三类学校中,有一部分要担负提高的任务。这个草案适用于担负提高任务的、课程设置完备的中小学。目前多数农村地区中小学学制为九年制,可以继续实行;其中,应当有计划地使一部分条件具备的学校逐步过渡为全日制十年制学校,有一部分也可办成半工半读的五七学校和农业中学。
通知要求各地试行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时,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九年制学校、五七学校、农业中学和业余学校的教学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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