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阅读
  • 0回复

京税务局号召市民检举私酒商人 制定奖励办法鼓励检举告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7
第4版()
专栏:

  京税务局号召市民检举私酒商人
制定奖励办法鼓励检举告密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自实行酒专卖及禁止邻区酒入境以来,仍有不少非法商人继续私烧、私运、私销。市税务局为彻底执行政府酒专卖政策,使国家财政免受损失,特号召市民检举此等不法商人,并规定奖励办法如下:
(一)凡检举私烧、私运、私存未税酒、私销酒精、白酒者,查获后,提给检举人百分之二十五奖金(包括办案费)。
(二)凡因检举而查获私制酒专用之用具,按没收变价额提给检举人百分之五十奖金(包括办案费)。
(三)凡由告密案件中取得线索,因而破案者,其奖金仍归原告密人。
(四)检举人应采取负责态度,将犯法者的地址及真实详细情况用书面或电话报告(酒业专卖分公司电话:七、二九八九)如不愿公布真实姓名者,可随便采用两个记号,待破案两日后由酒业专卖分公司在人民日报公布一记号,告密人即可到办案处对号领奖。若查获私运者,当日即可领奖。
(靳三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