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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3-29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本报编辑处理经过
我们接到羌、苏两同志来信后,于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将信转往南京。同日发信给淮南矿务局,询问是否确有此事。十一月十日淮南矿务局党委复信说,确有其事。
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们打长途电话给南京市五金机械公司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在电话中讲:淮南矿两人去公司交涉时,并未讲明灾情。淮南这两人直接找的是公司加工组,所以才向他们要焦炭。不久,我们又接到他们的复信,信中说:他们接到南京市委转去的《安徽日报》以后,才知道谢一矿遇到了地下水袭击。
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我们又用长途电话和羌、苏两同志联系,请他们详细说明去南京市五金机械公司交涉的过程。羌、苏二同志来信说:他们当时是拿着矿务局因谢一矿发生冒水事故发来的告急求援电报和介绍信去南京市五金机械公司的,并且当面向公司的接待者说明了矿井透水危急情况。经办同志是在知道这些情况以后提出索取八吨焦炭作为交换条件的。羌、苏二同志在来信里还附来电报和介绍信的原件,原件上有南京市五金机械公司经办同志亲笔批字。
我们还接到南京市委办公厅和南京市一商局的复函,都说羌、苏二同志反映的情况属实。——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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