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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纪律和坚持原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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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4-04
第3版()
专栏:党员来信

遵守纪律和坚持原则编辑同志:
前些时,我们党支部上了“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纪律”的党课后,有的同志提出: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应该少数服从多数,但有时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如何处理坚持真理与服从组织纪律的关系呢?经过讨论,大家认为,这两者可以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统一起来。
“少数服从多数”是党的组织纪律原则之一。党组织内部对某些问题发生意见分歧,讨论和争辩是必要的,这是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但最后必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办事,决不能无休止地争论下去,使党组织处于涣散状态。党内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但当“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这样,既达到了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又使全体党员能步调一致地去完成党的各项战斗任务。
那么,掌握真理的少数人如何坚持原则呢?在党内,由于大家对事物的认识有深有浅,觉悟有先有后,所以常常有这样的情况,起初,真理不是在多数人手里,而在少数人手里。但我们应该坚信:这种“少数”与“多数”是暂时的,随着事物的发展,斗争的深入,觉悟的提高,真理一定会逐步被多数人所认识和掌握。一个共产党员,即使在某一个问题上是正确的,但一时还没有被多数所接受时,仍应服从多数人通过的决议,同时,可以向党组织阐明自己的主张,在党内各种会议和适当场合,向党员同志反复宣传真理,启发和等待多数的觉悟。必要时可以越级直至向中央和中央主席报告,取得上级党组织的支持。只要相信群众,相信党,正确的一定会战胜谬误的。
江苏省如东县岔南公社共产党员 镇余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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