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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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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4-06
第1版()
专栏:

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本报评论员
原旅大市委第一书记刘德才、书记宣世明等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伸张了无产阶级正气,大快人心。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中共辽宁省委和沈阳部队党委最近严肃处理了这个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分别给予刘德才、宣世明等人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降级降薪、开除党籍,以及依法逮捕惩办等处分,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指出,旅大的事件应引起各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所有地区、部门和部队,在揭批“四人帮”和整党整风运动中,认真发动群众,彻底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我们一定要接受旅大事件的教训,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四人帮”为了实现他们篡党夺权的罪恶目的,乱党乱军乱国,猖狂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旅大市发生的问题,根源就在这里。长期以来,刘德才、宣世明等人紧跟“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在旅大地区推行“四人帮”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把旅大地区实际上变成了“四人帮”及其资产阶级帮派体系严密控制的独立王国。他们不顾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破坏国家统一计划,大兴楼堂馆所,大搞计划外工程,大量侵占国家的资金和物资,大搞特殊化。他们猖狂已极,公然叫嚷“合理就是合法”、“需要就是计划”,完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由于他们的肆意妄为,当地资产阶级歪风邪气盛行,行贿受贿、贪污盗窃活动猖獗,资本主义泛滥。可以想一想,照这样搞下去,我们能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吗?我们能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吗?我们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任务怎能实现呢?所有这些都说明,对旅大事件的严肃处理是完全必要的,对这类违法乱纪事件决不能听之任之。
刘德才等人的严重违法乱纪事件,使我们更加认识到在揭批“四人帮”斗争中整顿和建设各级领导班子的极大重要性。为什么这股违犯财经纪律的歪风,在旅大市越刮越大,越刮越凶呢?在“四人帮”被打倒之后,在一段时期里还继续刮个不休呢?就是因为刘德才、宣世明等人被“四人帮”和资产阶级那一套腐蚀透了。他们身居领导职位,掌握了旅大市的党政军大权,“四人帮”横行的时候,他们也横行;“四人帮”被打倒后的很长时间里,直到人民群众向中央揭发他们的罪行之前,他们依然毫无悔悟,继续胡作非为。这就说明,不把各级领导班子整顿和建设好,不把那些参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的人,以及政治品质恶劣、作风很坏的人从各级领导班子中清除出去,其他各项工作的整顿就必然做不好,也就不可能对违法乱纪的现象展开有效的斗争。
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整顿,也包括作风的整顿。干部作风不是一个小问题,领导干部尤其要重视作风问题。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是毛主席亲手培育的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资产阶级的腐朽作风严重地侵蚀了我们党的革命肌体。刘德才、宣世明等人养尊处优,高高在上,讲享受,讲排场,挥霍成性,豪华成癖,不择手段地搞资金搞物资,到处兴建楼堂馆所,以供他们游乐,弄得怨声载道,民愤极大。结果,这些人有的被撤职罢官,有的被开除出党、依法惩办。这是极为深刻的教训。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一定不能脱离群众。我们国家的经济还很落后,人民的生活水平还很低,要艰苦奋斗几十年,才能使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富裕起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继承毛主席、周总理的遗愿,立下雄心壮志,率领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开始新的历史长征,要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我们现在要艰苦奋斗,到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实现之后,还要继续艰苦奋斗。我们的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打掉官气,鼓足干劲,努力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实事求是,艰苦奋斗,同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带领广大群众向着伟大的目标前进。
对刘德才等人的严肃处理,是对广大干部的一次深刻的遵守法纪教育。我们的党纪国法,是党的意志、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表现,是我们防修反修,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强大武器。党和国家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遵守党纪国法,成为遵守法纪的模范,成为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的模范。任何一个干部,不论职位多高,都没有超乎人民群众之上、超乎党纪国法之外的特权。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国法都是不容许的,都应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有一些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宪法的精神,违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任意制定“土政策”,同样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遵守党纪国法,就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宪法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就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各种法律、法令和各方面的工作条例、规章制度办事。我们一定要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应当指出,近几年来,由于“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流毒很广、危害很大,类似旅大市的情况,在有些地区、单位和部门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是十分值得我们注意的。中共辽宁省委和沈阳部队党委,清醒地分析了这个问题,在处理刘德才、宣世明等人严重违法乱纪事件的同时,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在全区展开财经纪律大检查,推动了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深入发展,进一步揭发出了违法乱纪事件。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其他地区和省市也应当遵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指示的精神,开展这样的大检查,结合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展开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的“双打”运动,坚决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的观念,彻底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
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是能够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的。但是,我们决不能低估资产阶级思想作风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因此,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对干部、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就十分重要。我们党从来就是把党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的宪法也明确规定了人民群众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权利。旅大市的严重违法乱纪事件,以及其他地方一些干部的违法乱纪事件,都是人民来信揭发的。事实证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党纪国法的最可靠的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广大党员、群众行使他们的民主权利,认真对待人民来信来访,坚决支持人民群众揭发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坏人坏事,对那些问题严重的人和事,一定要严肃处理;坚决反对压制民主、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其中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国法制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批评,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使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日益符合党的要求和群众的希望。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党和国家的干部只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刻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就能抵制资产阶级的腐朽作风的侵蚀,使我们党和国家的革命肌体永远生机勃勃。
毛主席在一九五九年时指出:“现在全国、全民族、全党的任务,是要在几个五年计划之内建成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团结起来,必须要有铁的纪律,没有铁的纪律是不行的。请问,不然怎么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呢?”今天,华主席在率领我们继续长征的途程中又指出:“实现天下大治,必须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我们一定要发动群众,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政治觉悟,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深入人心,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铁的纪律,以保证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目标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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