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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责成辽宁省和沈阳部队处理旅大市大搞楼堂馆所事件 旅大市委原主要负责人刘德才宣世明等严重违犯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结合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迅速形成财经纪律大检查高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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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4-06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中央军委责成辽宁省和沈阳部队处理旅大市大搞楼堂馆所事件
旅大市委原主要负责人刘德才宣世明等严重违犯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结合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迅速形成财经纪律大检查高潮
本报记者顾铁风报道:中共辽宁省委和沈阳部队党委,最近严肃处理了原旅大市委第一书记刘德才、书记宣世明等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刘德才、宣世明等人,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大搞楼堂馆所,大搞计划外工程,大量侵占国家资金和物资,情节严重,手法恶劣,触目惊心。这一事件说明,“四人帮”的流毒,对我们革命队伍的危害极大,决不能听之任之。因此,国务院、中央军委责成辽宁省和沈阳部队严肃处理这一事件。沈阳部队副司令员、旅大警备区司令员、旅大市委第一书记、旅大市革委会主任刘德才,已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降级降薪;旅大市委书记宣世明,已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依法逮捕惩办。辽宁省委和沈阳部队党委还决定:对旅大市委书记孙宝泰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第一书记石传育,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继续进行审查;对旅大市公安局副局长兼长山要塞獐子守备区政委黄吉增、旅大市油脂总厂党委书记高万友、旅大玻璃制品厂党委书记李福俭,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依法逮捕惩办。到目前为止,对非法兴建的六十四处楼堂馆所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精神绝大部分已经没收和处理完毕。其中没收俱乐部十六处,交文化部门对外营业十处;没收招待所五处,交商业部门作为旅馆四处;没收办公楼两处,分别改为学校和医院;其它也作了改变用途、停建缓建等处理。对四百三十五项计划外工程,也已分别情况,作了妥善处理。对此,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坚决支持,决心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进一步深入揭批“四人帮”的罪行,清查违法乱纪行为,鼓足干劲,夺回他们所造成的损失。
去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一封揭发旅大市搞计划外工程的人民来信作了批示,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立即派出了联合调查组,先后两次到旅大市进行调查。调查的大量事实证明,人民来信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完全属实,旅大市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十分严重。全市不经上级批准,擅自兴建楼堂馆所,大搞计划外工程,这股歪风,越刮越大,越刮越凶。一九七四年以来,全市擅自兴建的楼堂馆所就有六十四座,其中标准较高的千人座位以上的大型俱乐部二十一个,三百张床位以上的招待所七个,五千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大楼两座。总面积达二十二万平方米,投资三千四百万元。例如,旅大军分区,全机关干部并不多,却盖了一座六千七百八十平方米的六层办公楼,还建了一座一千四百十七个座位的大型俱乐部。这些建筑,强占了市内一个街心花园的一半,周围群众极为不满。在刘德才支持下,中共庄河县委自作主张,未经批准,在只有三万多人的庄河镇上兴建了一条新街。这条新街上有影剧院、办公楼、招待所和商业楼等十一座大楼房。特别是兴建的影剧院,规模之大、标准之高,是罕见的。同时,全市还搞计划外工程项目四百三十五项,建筑面积七十八万平方米,投资一亿一千万元。在今天人民群众居住水平不高,人民生活比较艰苦的情况下,大搞高标准的楼堂馆所等计划外工程,不仅浪费了国家大量资金和物资,而且严重地脱离群众,引起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对。
他们在旅大市兴建楼堂馆所,大搞计划外工程的大量资金都是靠“挤、占、摊”等违法乱纪的办法搞来。有的是明目张胆地截留上交利润和国家收入;有的是乱挤生产成本,任意摊派资金。所有兴建的楼堂馆所、计划外工程所耗用的大量钢材、木材和水泥,也都是以侵占国家计划内项目,挤用生产材料,以物易物,“走后门”等非法手段搞来的。对这些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有人还大放厥词,说什么“挤、占、摊是革命行动”。例如,有一项工程,国家计划五年建成,他们不顾财力物力是否可能,硬是提前动工,扩大规模,要两年半建成,资金不足,刘德才、宣世明擅自决定,截留大连石油七厂、大连钢厂、大连化工厂、瓦房店轴承厂等四户大企业上交的利润。物资不足,他们自作主张,钢材由大连钢厂给,水泥由大连水泥厂给,木材由物资局给,挖泥船和有些设备由红旗造船厂给,挤占了国家计划内的大量物资。有的中央企业提出反对意见,刘德才大发雷霆,说什么“你喝我旅大的水,就得给我出钱。”又如:复县提出计划外工程搞摊派不好下帐,刘德才说:“你就记到毛主席革命路线的帐上,下到支持新生事物的科目上。”此外,还要各行各业、各单位派人、派车,带工具、带粮食来劳动,影响其他企业的正常生产。这股摊派风也刮到了下面,甚至街道、派出所、粮站等单位都搞起摊派。谁不出钱,就不给职工起户口,不供应粮食,不准孩子上学等等。
旅大市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主要责任在刘德才和宣世明两人。他们同“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一唱一和,大肆鼓吹“需要就是计划”、“合理就是合法”等谬论,煽动同中央“对着干”,全面推行“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极右路线。刘德才污蔑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公开鼓动下面搞楼堂馆所,搞摊派风,说什么“干就干了,宁肯检查一阵子,也要舒服一辈子。”“只要为集体,咋干都有理”等等。他身为职位很高的老干部,却无视党纪国法,丢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飞扬跋扈,独断专行,积怨甚多。宣世明反对国家向企业收税收利润。他气势汹汹地威胁说:谁要再提完成财政收入任务,我就要撤他的职!他伙同市委书记孙宝太,到处插手,煽风点火,支持他们的“帮兄弟”大搞楼堂馆所,胡作非为。刘德才和宣世明等人,拉帮结伙,上呼下应,要钱要物,主要是一靠帮兄弟的“帮助”;二靠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的资产阶级手段。例如,旅大市公安局修建一千四百个座位的高标准俱乐部和招待所,就是公安局党委第一书记石传育、公安局副局长黄吉增等“帮兄弟”,倚仗宣世明的支持干的。没有资金,就利用职权,挤占劳改企业的利润;没有钢材、木材和水泥,就通过向红旗造船厂等十几个大厂的帮兄弟“求援”弄到手。施工力量不足,利用职权把劳动教养的人和在押犯弄去当力工。运输工具不足,就强征企业和公社违法私装的汽车,为他们服务然后发给执照。又如,在刘德才、宣世明的支持下,新金县动工兴建了一座一万多平方米的招待所,内部设计有高级房间,大、小会议室,游艺室,餐厅、冷冻间等,群众称为“南山宾馆”。由于大量侵占了计划内的资金和物资,致使全县水利工程不配套,计划内兴建的学校和医院,已经四年了,至今还是半拉子工程。
由于刘德才和宣世明等领导人,大搞楼堂馆所等计划外工程,带头违犯财经纪律,上行下效,带来了一系列恶果。全市刮起建筑俱乐部的歪风,大吃大喝、请客送礼、铺张浪费以及以物易物等资产阶级作风也盛行起来,败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一小撮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乘机活动,现已查明有五个重大贪污盗窃集团。其中有以旅大市油脂总厂党委书记高万友为首的贪污盗窃集团,有以旅大玻璃制品厂党委书记李福俭为首的贪污盗窃集团,贪污盗窃了国家大量资财。此外,由于乱搞计划外工程,破坏了国家统一计划,全市计划内工程竣工率越来越低。一九七六年国家计划内重点项目要求投产五项,实际只完成一项。积累也逐年下降,全市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国家财政任务。刘德才和宣世明紧跟“四人帮”及其在辽宁的死党,胡作非为,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和由此而产生的严重恶果,人民群众早看在眼里,恨在心上,纷纷向中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委写信反映。
在辽宁省委和沈阳部队联合工作组的帮助下,去年十一月十九日,旅大市召开了全市广播大会,组织了城乡一百七十多万人参加收听。在会上传达了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宣读了辽宁省委和沈阳部队党委的决定,揭发了刘德才、宣世明等人破坏财经纪律的罪行,并且宣布了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决定,其中三人当场逮捕法办。会后,立即组成了六百多人的检查团,下设三十五个分团,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全市人民多年来压在心头的愤怒,象火山一样迸发出来了。从领导机关到基层单位,普遍召开检查违犯财经纪律错误的党委会;广大财会人员昼夜奋战,检查账目;广大干部和群众纷纷起来检举和揭发,财经纪律大检查迅速形成高潮。许多单位都把财经纪律大检查同揭批“四人帮”斗争的第三战役,深挖资产阶级帮派体系,紧密结合起来进行。一个个资产阶级帮派体系成员的罪行,在财经纪律大检查中被进一步揭露。与此同时,许多单位的同志,分清了财经工作中的路线是非,自觉地检查了思想根源,批判了“合理就是合法”,“需要就是计划”以及同中央“对着干”等谬论,认真总结和吸取经验教训。通过这一事件的严肃处理,伸张了无产阶级正气,维护了党纪国法,对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了一次党的传统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对推动旅大地区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维护社会主义财政经济制度,加强社会秩序,都起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热烈拥护,调动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资产阶级歪风开始收敛,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正在恢复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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