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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妇联等单位 座谈新婚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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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9
第4版()
专栏:

  京市妇联等单位
座谈新婚姻法
【本报讯】北京市民主妇联、市总工会、青年团市工委及民主青联筹委会昨(十八)日假民主妇联会址,邀集京市各人民团体负责人三十余人,座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史良、训练司副司长王汝琪,全国妇联妇女服务部部长曹孟君,京市人民法院院长王斐然等均应邀参加。座谈会由张晓梅主持。教育工作者工会筹委会主席钱端升首先发言:“婚姻法本质上是革命的建设的,它是共同纲领第六条的具体化。”大众创作研究会副主席王亚平说:“婚姻法将使广大劳动人民的感情得到解放。”市总工会副主席萧明说:“美满的家庭生活是会鼓舞生产热情、提高生产积极性的,我们工人同志将要用实际行动来拥护它。”农会筹委会主任柴泽民说:“婚姻法公布后,我和几个农民谈话,他们都很拥护。妇女更是特别的兴奋。使农民家庭的美满生活更有保障了。”青年团市工委负责人杨伯箴说:“婚姻问题在目前的青年中,还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使是在婚姻自由程度较大的青年学生中,也还有为封建婚姻所苦恼,或受着封建思想所束缚的,婚姻法对于城市和农村的青年,都是同等重要的。”市妇联主席张晓梅说:“新婚姻法是中国人民革命的成果,只有在毛主席领导下才能产生这种进步的革命的婚姻法。我特别代表本市妇女和儿童感谢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市妇联妇女儿童福利部部长杜若说:“新婚姻法是中国婚姻史上的大革命,它规定了父母子女的正常关系”。工商联合会筹委会副主席刘一峰,中苏友协副总干事曾平,全国妇联妇女服务部部长曹孟君,市学联主席古奇琮,妇女联谊会北京分会副主席李健生、常务理事钱玲娟,司法部训练司副司长王汝琪等均相继发言。最后司法部长史良说:“新婚姻法经过一年半的准备,和几十次的讨论,这一立法是十分慎重的。”北京市人民法院王斐然院长说:“随着新婚姻法的颁布,除解除了妇女们思想上的束缚,将要产生新型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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