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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 《解放军报》报道旅大警备区党委常委坚决拥护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处理刘德才、宣世明等人的决定,并发表题为《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评论员文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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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4-08
第3版()
专栏:

做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
《解放军报》报道旅大警备区党委常委坚决拥护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处理刘德才、宣世明等人的决定,并发表题为《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评论员文章
本报讯 据四月七日《解放军报》报道,四月六日,《人民日报》关于国务院、中央军委责成辽宁省和沈阳部队严肃处理旅大市大搞楼堂馆所事件的报道和评论员文章《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发表后,旅大警备区党委常委立即进行了座谈讨论。大家表示,坚决拥护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处理旅大市委原主要负责人刘德才、宣世明等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决定,并且联系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检查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的情况,研究增强党的观念、法纪观念和修订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的措施。
旅大警备区党委常委在讨论中说,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进一步检查和整顿财务工作,把这作为联系实际打好揭批“四人帮”第三战役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纠正不正之风,恢复和发扬我党我军优良传统的一个重要步骤。
去年十一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处理旅大市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决定下达后,在沈阳部队党委和辽宁省委领导下,旅大警备区各级党委和机关、部队普遍地进行了传达学习,警备区党委还召开了团以上干部会和机关干部、战士、职工、家属大会,对刘德才违犯财经纪律的错误进行了揭发批判。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发动全区广大指战员,对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大检查。警备区党委分工一名副书记负责,组成财经纪律检查领导小组,师、团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或指定一名常委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旅大警备区司、政、后机关还抽调二十三名思想作风正派、原则性强、熟悉财经业务的干部,组成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机关各业务处和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中央指示,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彻底纠正不正之风,警备区党委常委研究修订了下一步整改措施:(一)结合学习五届人大文件和《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在部队中广泛进行一次法纪教育、财经纪律教育、传统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使大家懂得什么叫法纪,为什么要守法和遵纪,使干部战士增强法纪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懂得艰苦奋斗的政治意义,一定要把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作风发扬起来,坚持下去。(二)加强党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财权要集中于各级党委。各级党委要分工一名常委分管财务工作,重大开支要经党委讨论。每年要进行一次财经纪律检查。(三)严格执行全军统一规定的标准制度。新建、添建营房必须按总部和沈阳部队批准的计划进行,不准搞计划外营建。(四)对贪污盗窃等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坚决查清,打击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对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要查清责任,严肃处理。(五)发动群众,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保护反映情况、揭发问题的同志,严厉制裁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对敢于向违犯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六)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研究党的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中央有关指示,熟悉军队现行的财务标准制度和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做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要把严肃党纪国法作为党委整风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纠正违犯财经纪律的一切不正之风。
《解放军报》还发表了题为《艰苦奋斗 遵纪守法》的评论员文章。文章说,刘德才等人从反面给我们上了一课。我们应该好好运用这个反面教材,在部队中首先是对各级干部,进行一次艰苦奋斗传统和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的教育,纠正不正之风,发扬革命正气,使我们部队形成一个好的风气。
艰苦奋斗的作风,写入了我们党的党章,我们国家的宪法,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的总纲规定,全党必须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特权。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侵吞、挥霍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危害公共利益。”解放以前,我们这个国家从来不曾有过保护人民利益的什么法,对劳动人民说来,所谓的法只是欺骗和压迫。解放以后,立了宪法。但是,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时候,有法也等于没有法。象刘德才这些人,头脑里根本没有党纪国法,他们认为什么党纪,什么国法,那不过是一张纸,与他们毫不相干,他们胡说什么“需要就是计划”、
“合理就是合法”,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现在,惩处刘德才等人,就是告诉大家,我们党我们国家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不管是谁,不管他地位多高,只要犯了法,就休想逍遥法外。同时,也是为了教育大家,启发遵纪守法的自觉,更好地调动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华主席在五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广泛宣传,教育人们树立遵守社会主义法制的观念。干部要守法,群众要守法,人人都要守法。”为党和革命事业艰苦奋斗,必然奉公守法。反之,违法乱纪,必然败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对革命队伍是极大的腐蚀。
刘德才等人,在我们党内军内只是个别的。在我们党和我们军队里,绝大多数同志保持和发扬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无数先烈那种顽强的革命斗志和清贫朴素的生活,我们一想起来就增添了无穷力量。航空兵一师党委、“老过硬”薛克忠同志那种艰苦奋斗、继续革命的精神,则是我们最切近的学习榜样。但是,我们一些同志中,也滋长着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和无视法纪任意妄为的错误倾向。类似旅大市那样的情况,在有的部队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巧立名目,修建楼堂馆所;有的办工厂,不交税,不纳税,赚了钱任意挥霍浪费;有的搞农副业生产,不用来改善部队生活,而是供少数人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有的长期占用地方房子,不搬不还;有的不关心群众生活,侵占战士利益;有的挪用战备物资,甚至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这些歪风邪气,工人看不惯,农民看不惯,广大干部战士早就十分反感。这些坏现象,根子在林彪、“四人帮”,是他们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所需要的,是他们造成的。现在的问题就是要通过揭批“四人帮”的斗争,把它连同林彪、“四人帮”其他方面的流毒影响一起清扫掉,把军队整顿好,特别是把各级领导班子整顿好。我们要把林彪和“四人帮”联系在一起批,批深批透,打一场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影响的人民战争,坚决把这场斗争进行到底。明明知道是流毒影响而不去肃清,还让它继续作祟,这是什么问题呢?很值得我们的同志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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