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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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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4-09
第1版()
专栏:社论

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方针
华主席在五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把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结合起来,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坚决贯彻这个方针,是调动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完成新时期的总任务,把五届人大通过的宏伟规划变成现实的一个有力措施。
贯彻执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正确方针,在分配上,必须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马克思主义认为,按劳分配是在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它以“各尽所能”为前提,要求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和
“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这是对资本主义不劳而获的剥削制度的否定,是分配制度的革命变革。分配制度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完全适合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有利于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贯彻执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正确方针,许多地方已经在实践中创造了比较好的办法,这些办法受到了基层干部和广大工人的拥护,在生产上也收到了显著的效果。开滦煤矿坚持实行井上、井下工资待遇不一样的办法,出勤率上升,采掘工人的比重增加,劳动效率明显提高。黄埔港装卸工人实行班组集体计件工资制,有效地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对于扭转过去压船、压车、压货的被动局面,保证港口运输畅通无阻,起了很大的作用。马安煤矿试行季度综合奖,对先进生产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出勤率一直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五左右,生产发展很快,井下没有发生过重大事故。有的城市理发行业实行奖励办法,消灭了理发排长队的现象。这些办法,在实践过程中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
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是一个完整的方针,一定要全面地、正确地贯彻执行。以精神鼓励为主,就要坚信“起决定作用的是工人阶级的觉悟性和坚定性”。(《列宁选集》第4卷第166页)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表扬先进,立足于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始终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到领先的位置。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学习大庆人、大寨人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学习不怕苦、不怕死、不为名、不为利的精神,大力表扬先进,使大家各尽所能,为社会主义多做贡献。但是,光有精神鼓励还不够,还必须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关心群众的物质利益,在分配上实行适当的物质鼓励,使劳动者由于熟练程度和贡献大小不同,在工资收入方面也有所差别。差别虽然不大,但它把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清清楚楚地摆在人们面前。那种多劳不多得,少劳不少得,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实际是奖励懒人的办法。
在政治挂帅的前提下,实行必要的物质鼓励,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条件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社会产品还没有极大的丰富,人们的觉悟还没有普遍的极大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一方面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培养和发扬群众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另一方面要关心群众的物质利益,对于做出优秀成绩的劳动者给予物质奖励。这就是说,国家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给予不同的报酬。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物质鼓励是肯定的。列宁曾明确指出:“我们应该记住,除了我们坚决执行生产宣传以外,还要采取另一种影响方式,即实物奖励。”列宁肯定地讲:“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代,如理论推断和苏维埃政权一年来的经验所证实的,没有奖金是不行的。”毛主席对于物质鼓励也作过一系列指示。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指出,提高劳动热忱,发展生产竞赛,奖励生产战线上的成绩昭著者,是提高生产的重要方法。在抗日战争时期又指出:“大规模地发展解放区的农业、工业和贸易,改善军民生活。为此目的,必须实行劳动竞赛,奖励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在全国解放以后也指出:“应当奖励那些勤俭的、产量最高的、各方面都办得好的合作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实行了社会主义奖励制度,并为此规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毛主席十分明确地肯定了我国实行计时为主、计件为辅,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制度。经过五届人大,按劳分配和体现这一社会主义原则的劳动报酬制度和政策,再一次明确地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应该进一步认真学习革命导师的论述,研究和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坚决贯彻执行。
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要深入揭批“四人帮”在理论上制造的混乱和在实践上造成的危害。多年来,“四人帮”出于篡党夺权、复辟资本主义的险恶用心,对按劳分配进行了疯狂攻击和恶毒诽谤,诬蔑按劳分配是资本主义原则,特别是对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劳动报酬形式,如物质奖励、计件工资、岗位津贴等,一概加以否定,统统诬蔑为“奖金挂帅”、“物质刺激”。给主张在分配上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和政策的干部、群众扣上各种各样的大帽子。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原则,被他们诽谤为万恶之源,简直是洪水猛兽。“四人帮”及其一伙果真是不要物质利益,两袖清风吗?一年多来揭发出来的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证明“四人帮”是一伙侵吞国家财产,吸吮人民血汗,挥霍成癖、豪华成习的窃国大盗。他们资产阶级帮派体系中的许多人就是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利用职权谋取暴利的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四人帮”还竭力煽动无政府主义,刮起把公家东西随便往家里拿的歪风;鼓吹混社会主义、吃社会主义,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极不合理现象,把社会风气搞坏了,把人们的思想搞乱了,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使社会主义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因此,要贯彻执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方针,就必须彻底揭发批判“四人帮”破坏按劳分配原则的滔天罪行,推倒“四人帮”对按劳分配的一切攻击诬蔑之词,为奖励制、计件工资、岗位津贴等恢复名誉。
应该着重指出,目前在我们一部分领导干部中,对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方针,对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顾虑重重;对多年行之有效、实践证明是好的制度、好的办法,也不敢恢复。比如建筑单位回收水泥纸袋,煤矿回收坑木的奖励办法,就是明显的例子。有的同志被“四人帮”一伙政治骗子骗了多年,脑子被“四人帮”的紧箍咒禁锢住了,不敢解放思想想问题,至今心有余悸。“四人帮”把政治上的平等歪曲为生活待遇上的平均,捏造“不平等必然要产生阶级剥削”的谬论,作为他们反对奖励制的一个所谓根据,实质上是在鼓吹绝对平均主义。其实,一个工人一个月多收入一、二十元,怎么可能变成资本家呢?八级工资制是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制定的社会主义工资制度,最高的八级也不过一百多元,怎么能成为资产阶级?即使将来再提高一些,也还是低工资制。应当承认,由于生产和劳动的情况有所差别,劳动者的收入也应该有所差别。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
华主席、党中央确定了正确的原则,已经宣告“四人帮”搞的那一套彻底破产。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了新时期的总任务和实现这个总任务的方针、政策和办法。我们一定要坚决执行,扎扎实实地干,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向着宏伟的目标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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