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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禁止流通 允许人民储存,并得向人民银行兑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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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9
第6版()
专栏:

  金银禁止流通
允许人民储存,并得向人民银行兑换。编辑同志:
在报纸上,常常看到私自捣卖黄金银元的事情,可知市面上遗留的黄金硬币一定很多。人民银行,虽挂牌收兑黄金,但只限购买折实公债,但有不少群众,存有黄金,想变为生产资金,而无处兑换,希转告有关部门,予以注意才好。
谢家骧谢家骧君:
你的问题,据中国人民银行答复,可按华北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在解放区内允许人民储存,并允许向人民银行按牌价兑换人民券……”办理。所以人民用黄金向人民银行兑换人民券,并不限于买公债。但人民银行收兑黄金有两种牌价,买公债的,牌价较高;不买公债的牌价较低。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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