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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捐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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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19
第6版()
专栏:

  救灾捐款高明山、刘波、范?天诸君:
你们的救灾捐款可直接交西安门内务部街内务部救灾委员会收。本报也可代转。
编者华北联合出版社:
你们的救灾款十一万四千八百元已交救灾委员会了。
编者东北医学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们的救灾款二十七万五千五百五十元,已交救灾委员会了。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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