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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机关突击花钱,我顶不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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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4-20
第2版()
专栏:来信

领导机关突击花钱,我顶不住编辑同志:
中央关于压缩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下达后,对于一些领导机关违犯财经纪律,我还是无能为力。现在紧急反映一件事。
绍兴地委食堂购买电冰箱一只,价七千四百元,是地区社、队企业产品展览的样品。他们手续齐全,经地区财政局、省财政局批准了。我们全体经办人员对此议论纷纷,认为这项款不应该付。我坚决不同意付。道理上的问题我不说了,现提出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一,没有电冰箱,就是不体现“关心群众生活”吗?(申请理由是关心群众生活)现在绍兴还没有设电冰箱的食堂,地委为什么偏要带这个头?
二,七千四百元经费从何而来?省、地二级掌财权的同志,他们的大印是如何盖下去的?领导机关这样做,下级怎么办?我这个为国家计划守口子的银行办事员应怎么办?
这七千四百元付款期限已到,我和绝大部分同志不同意付。但我的业务领导说手续都齐,而且电话问了省局,要我付。我思想不通,坚决不付。现在写信给您们和张劲夫部长。这件事我冒着很大的风险。如果我错了,无疑轻则受批评,重则受处分。为此,我请求紧急指示。否则何以刹住突击花钱之歪风?
浙江绍兴县人民银行
魏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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