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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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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4-20
第2版()
专栏:来信

调查附记:
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去年十一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县支行会计组魏福安同志给本报来信,批评绍兴地委食堂,不该买电冰箱。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压缩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等有关文件的精神,我们认为魏福安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有关领导应该支持财会人员把关,当即向浙江省财政局和绍兴地委转达了读者的意见。十一月底,绍兴地区财政局复信说,地委食堂购置电冰箱,在手续上是齐全的,事先经过申请,又是省、地财政部门批准的。但信中未说明应不应该购买电冰箱,这项开支符合不符合财政制度。后来,有的同志反而说来信人有问题。
为了弄清真象,我们会同财政部、浙江省财政局的同志到绍兴调查。调查证明:魏福安同志的来信反映地委食堂购买电冰箱一事完全属实。
地委行政办公室在上级机关帮助下,已在今年一月四日把电冰箱调给地区医院使用。这样处理,说明领导接受了群众的意见。但是他们对这件事没有从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仍强调一些客观原因。
地区有关领导同志开始认为,购买电冰箱手续齐全,事先经过申请,是省、地财政局批准的。而且事情又发生在国务院发出“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的通知”之前,等等。
事实上,一九七六年打倒“四人帮”后不久,中央就发了十九号文件;一九七七年三月国务院又批转了国家计委、财政部、商业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坚决压缩和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请示报告,规定了坚决压缩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具体措施。文件指出,这几年,“四人帮”把我们党的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糟踏得不成样子,必须发动群众深揭狠批,肃清流毒。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两条路线斗争问题。“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的通知”,只是重申上述文件的精神。强调电冰箱是在这个通知下达前买的,这种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最后,地区有关领导同志说,原来他们对这件事确实认识不足,“就事论事”。只是考虑到食堂这个小圈子的需要,忘记了我党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没有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现在认识到,购买电冰箱是件具体事,但它反映了地区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的问题。他们认为,群众批评得好。
他们还说,过去对自己要求不严,今后努力改正。省、地财政局表示,他们在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是有责任的,要从中吸取教训。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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