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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经济合作的意义及其方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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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21
第5版()
专栏:

  中苏经济合作的意义及其方式
狄超白
一、以新的观点来正视中苏经济合作
迄今我们国内还有一部分人士,他们怕听“经济合作”这个名词,并且潜意识地反对任何种类的国际经济合作。这一情况是有他的历史根源的,由于我们长期处于帝国主义的侵略之下,我们曾经长期地反对过“中日经济提携”“中美经济合作”之类的勾当,并与之斗争。这些斗争是完全正确的,必要的,这些斗争因而也就深深地刻划在人民的脑子里。因此,当我们在人民自己的政权之下与社会主义的苏联来进行经济合作的时候,有一部分人士就会以旧的经验来评断新的现实,以旧时的半殖民地的国际关系来混同今天我们与苏联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帮助的国际关系。
基于互助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不仅不是一件坏事,而且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我们过去所碰到的“合作”,是狼与羊的“合作”,是“工业日本农业中国”式的合作,是美国老板中国伙计式的合作;这样的“合作”不是真合作,他的结果会使我们完全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所以我们要反对,要与之斗争;至今我们仍然要反对这种“合作”,仍然要与美帝国主义奴役全世界的企图进行不断的斗争。因为,不在世界范围之内与这种帝国主义的侵略企图作斗争,我们的独立与和平是没有最后的保障的。可是,由于我们要反对帝国主义伪善者的“经济合作”,是不是我们就要拒绝一切国际经济合作,拒绝一切互助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呢?刚刚相反,正因为我们要反对美帝国主义奴役全世界的企图,正因为美帝国主义还在通过蒋介石残余匪帮之手继续向我们作军事侵害,我们必须加速我国的工业化过程,我们必须加强世界保卫和平民主的营垒,与苏联合作,与东欧和亚洲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合作,我们要努力加强世界反侵略的保卫和平民主的阵线,高度发挥与巩固人民的力量,创造人类新的生活。
苏联在建国过程中由于当时完全处于孤立的地位,所以不得不埋头从事一国建设社会主义,虽然列宁曾再三指出容许租让制的国家资本主义(容许外国资本家的投资)存在的必要,但是由于帝国主义者的封锁收效甚微。我们今天的情形就完全不同了,我们不再像苏联当年那样孤立的处于帝国主义包围封锁状态之下,我们今天有一半的边疆由友邦环抱着,并有更多的友邦在呼应着。今天我们要不积极争取有利的国际经济合作,甚至不把这种国际经济合作当作我国经济建设胜利的主要保证之一,这不仅会是一种愚蠢,而且会是一种错误,这种错误的结果会使我国经济的发展永远落后于先进的和后进的社会主义诸国,并成为世界和平民主营垒中薄弱的一环,将使帝国主义的冒险家有隙可乘。
二、对于中苏合股公司协定的几个问题
有一些人是习惯于从现象和形式上判断事物,这是经验主义的一种。在过去,帝国主义者在侵略我国时深恐激起中国人民的反对,所以在条文字句上特别粉饰得好看,实际上是最虚伪的。如中美商约上规定两方国民有同等权利在缔约国对方经营商务制造及宗教文化等等权利。但一望而知,这一规定在中国方面除有利于官僚资本的逃亡而外,对于中国人民乃是一种讽刺,一种损害。所以从条文的形式上去确定条约的性质,往往要犯错误的。苏联在十月革命以后首先废除对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交还租界,而美英诸国则一直等到日本占领了她们的租界以后,她们才空言交还,但一等到日本投降以后,美帝国主义者就把她的在华租界扩大至全中国(通过中美商约,美国人在全中国各地有经营、制造、住居、传教、旅行等等的自由)。然而苏联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地,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中长路、旅大的几个协定,苏联把自日本帝国主义者手中夺得的权利归还了我国。苏联对中国人民的长期友好的事实,有力地戳穿帝国主义伪善者的外貌。
在中苏两国所缔结的勘测和开采新疆石油和有色金属的协定上,有些人提出了下列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新疆是我国的领土,苏联来和我合股开发,并分得产品的一半,这是否对我不利?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在这里:只要不损害我国家的主权,只要双方享受同等的利益(事实上我们所得到的利益多于苏联),这就合乎平等互利的原则,产品由苏联分得一半,对苏联的建设有利;同时我们亦得一半,对我建设有利。而且我们只是用地段和建筑材料等作投资,用过剩的劳动力和不成为现实财富的蕴藏,与苏联的机器和技术等合作,来开发新疆,在落后的地区建立我们自己力量一时不能达到的近代化的工业。显然,这种合作对于我国经济建设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第二个问题是:假使资本主义的国家也对我提出类似的合作要求,我们能不能同意?这问题的答复系于两点:第一,这种合作是否合乎我国建设的需要;第二,合作的对方是否友善的。然而,在帝国主义者正图破坏和削弱我国经济的今天,可以预料,他们是不会这样做的。
第三个问题是:为什么不在我国工业中心的地区进行合作,而要在辽远的新疆?这仅仅是因为新疆是具有充足的天然资源而亟需开发;而我们自己则因地区辽远,交通困难,而难于开发的省份。
三、中苏经济合作的范围及其方式
我们一方面要“建立及巩固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及富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我们还要“联合全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国家。”
中苏两国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进行各种方式的经济合作,是上述方针的具体实施。
人类社会的生产发展到目前的阶段,分工早已超过了国家的界限,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再可能保留一种以国家为范围的完全自给自足的状态,目前国际间生产的分工有两种:一种是帝国主义及其附属国殖民地的分工,这种分工是在残酷的剥削制度之下进行的。另一种分工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内苏联与新民主主义诸国家间的平等互利的分工。前一种分工造成宗主国独占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争夺殖民地的战争;后一种分工将合理地使用各国特有的资源和普遍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根据互助互利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发展各国生产,并为世界永久和平奠定物质的基础。
基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内的分工而导致的经济合作,约有下列几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贸易协定。我们与苏联之间和新民主主义国家间所缔结的贸易协定,是完全根据我国经济的必要,并在合理的价格之下所进行的计划性的易货。它与我国旧时与帝国主义国家间的贸易大有分别。旧时的贸易不是根据我国建设的需要来确定输出入商品的种类的,不是根据我国产品的生产价格来进行等价交换的,而是由帝国主义者的片面需要来确定我国的输出入种类,并由帝国主义者的垄断价格来决定产品的价格的。今天我们国家已控制着主要部分的出入口贸易,已一变帝国主义者殖民地化我国的剥削手段,而为我国与苏联和新民主主义各国间相互发展经济的手段,这一合作方式将随着我国生产的向上发展,会逐步地扩大的。
第二种方式是贷款:这是社会主义先进的苏联对新民主主义各国实行经济帮助的方式。这种贷款既不是为了赚取利息,也不是像马歇尔计划那样要独占贷款国的市场和支持各国的反动政权组织战争,而是基于阶级兄弟的道义,对新民主主义国家战后经济恢复的实际援助。这种方式不可能是经常的不断扩大的方式;因为它的援助的意义多于互助的意义,因而也不能超过借款国偿付能力(主要的是实物偿付)以外,否则就不是贷款,而成为赠送了。赠送(除非另有企图)是借款国剥削贷款国,中国人民是不应当对苏联人民提出这样的要求的。
第三种方式是合股经营。这一种方式会施行于两国经济结构中需要相互补充相互协助的事业部门,例如最近中苏两国所订定的开发新疆石油及有色金属的协定,是以苏联的技术设备和我国天然蕴藏相结合,是两国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发展这部门生产最有效的合作形式。经过这种形式的合作,双方有无相通,共同取得其所需要的物质。现在我们每年要向苏联购进大量的石油,购进某些有色金属,同时也出卖一些有色金属如钨锑锡之类给苏联,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石油及金属的耗用数量会大大增加的,钨锑锡的输出数量却会大大减少的,所以我们需要开发石油和有色金属,一方面使我们能减少这方面的输入,同时也使苏联购得她所需要的(她的需要也是逐年增大的)物质。这就是合股经营的长处和其目的。
合股经营的合作方式,不仅会推行于中苏两国之间,而且会推行于社会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的各国之间。先进国家与后进国家之间的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这应是一种模楷。这种合作的双方都不是以赚取利润为目的,而是以开发资源、加速工业化和改善人民的生活为目的。双方国家的政权既都掌握在人民手里,合作经营范围内的生产资料也都归国家所有,则双方自不会以剥削对方和讨取便宜为目的,这就是与帝国主义者对殖民地投资开发的根本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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