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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党委制健全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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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5-09
第3版()
专栏:

把党委制健全起来
郑风
党委制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委员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一切重要的问题,都应当拿到党委会上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还在三十年以前,毛主席在为党中央起草的《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中,就阐明了认真实行党委制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
我们党的这一组织原则,本来是很明确的,在实践中也是行之有效的。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四人帮”蓄意摧毁我们党,这一重要的组织原则也遭到了破坏。一些地方、单位和部门的党委制形同虚设,毛主席当年批评过的那些错误倾向依然存在。有些同志总以为自己是党委的第一把手,什么事都应当由自己说了算。因此,或者重要的问题不拿到党委会上讨论,个人独断专行;或者也拿到党委会上,但是讨论很不充分,形式上是集体做出决定,实际上还是个人包办。这种做法破坏了集体领导的原则,也就破坏了党委制,后果是很不好的。
作为党委的第一把手,多负一些责任,多考虑一些问题,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但是,这决不是说,党委书记可以包办一切;如果这样理解,那就错了。毛主席说:“党委要完成自己的领导任务,就必须依靠党委这‘一班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级党委的同志,特别是作为“班长”的党委书记,很有必要重新学习毛主席《关于健全党委制》、《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两篇光辉著作,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把党委制健全起来,真正做到依靠集体的智慧和政治经验,保证实行党委的正确领导。这是我们党的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才能真正发挥我们党的核心领导作用,使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做得又快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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