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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承认阿富汗民主共和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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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5-09
第4版()
专栏:

我国政府承认阿富汗民主共和国
新华社北京五月八日电 应阿富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于一九七八年五月七日决定承认阿富汗民主共和国。
五月八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约见阿富汗民主共和国驻华大使阿齐姆,面交了承认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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