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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总局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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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5-10
第3版()
专栏:来信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总局的意见
水泥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敬爱的周总理曾经指示出厂水泥必须保证质量,标号要留有余地。原建材部对此作了专门规定。包装水泥缺斤少秤,既是数量问题,也是质量问题,会给工程造成隐患,产生严重的后果。
孙潼太和葛祖祥两位同志反映的意见很重要,应当引起各级建材主管部门和水泥企业的注意。一定要充分发动群众,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不合格的产品不许出厂,出了厂的要立即通知用户,负责退换,缺斤少秤的一定要如数补足。要经常访问用户,虚心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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