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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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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21
第6版()
专栏:

  简复杜人瑞君:
你所询的问题,现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文教局答复如下:
学生将转学证书遗失,可向原校申请补发。凡因故休学学生,可按休学年级复学,休学期间虽经补习某科课程亦不能据为正式成绩。如原校已停办,不能取得证书时,可到文教局第二科接洽解决。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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