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阅读
  • 0回复

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紧急命令 加强工矿保护工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22
第2版()
专栏:

  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紧急命令
加强工矿保护工作
【新华社汉口二十一日电】为防止类似宜洛煤矿的严重事故发生,中南军政委员会于本月十四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工厂矿山保护工作的紧急命令。命令具体规定:直属于该委员会重工业部之厂矿应在统一的政策、方针、制度、计划之下,同时受县级以上政府的领导、监督及检查。各厂矿应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如因地方政府不负责任致厂矿发生事故,由地方政府负完全责任,如因厂矿不尊重地方政府的领导而发生事故,由厂矿负完全责任。对于受土匪特务威胁的厂矿,省政府与军区须立即派遣武装护卫,并对此负完全责任。其他厂矿应组织一定数量的工人纠察队,由军区发给枪枝弹药。公安部门须加强各厂矿的保卫工作,加紧肃清匪特。厂矿中必要与可能的安全设备须在短期内建设好,当地政府应派专人协同工会进行检查。地方政府并应协助工会教育工人时刻注意防特务匪徒、防水防火,严格遵守保安制度的一切规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