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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公布 铁路装卸供应社规则 通令各地组织装卸供应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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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22
第2版()
专栏:

  铁道部公布
铁路装卸供应社规则
通令各地组织装卸供应社
【新华社二十一日讯】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为统一管理全国铁路装卸业务,已于四月十五日公布实行铁路装卸供应社规则,并通令各地铁路无论过去装卸业务采用何种经营制度,一律争取于七月一日前完成装卸供应社组织。装卸供应社系全国五万余装卸工人在“按劳取酬”、“民主管理”的原则下组织起来的,直接受铁路行政及铁路总工会领导,在会计上自给自足的铁路外围企业机构。铁路装卸供应社规则规定:各站段装卸工人按业务量的多少组织供应分社或装卸小组,与铁路方面订立集体合同,明确规定责任与权利。规则并规定装卸供应社的全部管理人员均由民主选出。其收入中装卸作业费部分由全体实际参加装卸工人按劳分配。附加的百分之二十装卸管理费只限办理改进装卸业务之用。
按全国铁路装卸业务在解放后因未及时彻底改变工作制度(东北除外),封建剥削势力仍然变相存在。据铁道部去年十一月调查:上海局日晖港车站工头剥削该站装卸工人总收入达百分之四十;南京江边站不劳而获的人数占装卸工人总数的三分之一。装卸工人由于受过重剥削,不得不靠勒索货主、偷盗货物以维持生活。铁道部有鉴于此,乃于去年七月开始在北京西站,九月在郑州南北两站试行组织装卸供应社,实行多做多得、按劳取酬制度。在实行这一制度之前,郑州车站的普通货物装卸费每吨约合七斤白面,但装卸工人每人只能得到一部分。实行新制度之后,由于彻底消灭了不劳而获的现象,装卸费虽改为遵照铁道部的规定每吨二斤小麦,但每个装卸工人的收入反而较过去增加四分之一。北京西站在未实行新制度以前,按天津路局的规定不论装卸多少,一律每月由路局垫付一样的工资。这种平均待遇办法大大阻碍了装卸工人的积极性,去年六月份西站平均装卸一车货物需时五·二小时,超过铁道部规定的装卸时间四小时的一·二小时,一个月共浪费一千七百四十五小时。实行新制度后,第一个月因有些装卸工对新制度的精神还不了解,工作仍然不很积极,致七月份的装卸时间只缩短为四·七二小时。但在支付工资时,由于一般平均工资都比过去增加,装卸工人的生产情绪遂大增,八月份的装卸时间就由四·七二小时缩短为二·一二小时。今年三月间更进一步缩短到一小时半。由于装卸效率的提高,铁路车辆周转率也随之缩短,装卸工人的生活也因此得到大大的提高。半年来北京西站二百二十个装卸工人中,有四十多人结了婚,有三十多人买了自行车。他们都说:“装卸供应社制度使我们多做一吨就多得一吨的钱,这是过去受工头剥削时候梦想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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