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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国难侨包丽君控诉:越南公安人员按照上边指示抢劫华侨财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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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5-27
第3版()
专栏:

归国难侨包丽君控诉:
越南公安人员按照上边指示抢劫华侨财物
新华社昆明五月二十六日电 被越南政府驱赶回国的华侨包丽君对本社记者说:越南一些公安人员按照上边的指示,以“检查”为名,不择手段抢劫华侨的财物。有的侨胞除了身上穿的贴身衣服外,其他东西几乎都被他们抢光。
包丽君原是越南老街市老街区供销社的一位女营业员。这家供销社设在老街车站对面。她在被越南当局驱赶回国以前,曾亲眼看到,越南公安人员包围搜查途经老街回国的华侨,许多华侨随身携带的少得可怜的财物被“没收”,有的甚至连一把指甲剪也被“没收”。
包丽君说:“今年二月的一天晚上,我在店里值班,看见六个只穿着单衣的华侨男女青年坐在老街车站门口的垃圾堆上哭泣。我上前问他们:为什么坐在这里?他们说:‘我们从海防来,身上带的五十元越币、三十元人民币以及手表等,全部被公安人员抢去了。’”
她又说:“一位来自义路市的华侨妇女李秀英告诉我,她一下火车,就受到越南公安人员的搜查,随身带的东西全部被没收,连十多公斤腌肉也被拿走。弄得李秀英和她的五个孩子除了自己的一身衣服以外,一无所有。李秀英的姐姐在越南公安人员的威逼下涉水过河,被激流冲倒,淹死在南溪河。”
包丽君对记者说:“越南公安人员的行为,不仅引起广大华侨的愤慨,许多越南朋友也十分不满。有一个越南汽车司机指着正在车站门口搜查华侨的公安人员对我说:‘你看他们又在抢东西了!’”
包丽君在越南抗美救国战争期间参加过青年突击队。她说:“我家有六口人,靠我一个人的工资生活。我妈妈平时炒点花生上街卖,以补贴家用。去年十一月,她炒了一些花生到电影院门口叫卖。越南公安人员说要交四元钱税,我妈按数给了他们。可是过了一会儿,他们又说卖花生非法,硬把花生无理没收。我妈最后不得不含恨离开越南。到了今年三月,事态的发展使我感到,在越南,生命财产都没有保障,我是住不下去了。我就是这样被迫在四月十日返回了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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