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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与关内物资交流 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与东北燃料公司订立合同代销木材和洋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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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23
第2版()
专栏:

  东北与关内物资交流
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与东北燃料公司订立合同代销木材和洋灰
【本报讯】记者康伟中报道: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为了解决东北木材的销路,同时也为了解决私营启新洋灰公司洋灰的销路问题,特和东北燃料公司订立了合同,规定将代销东北木材十五万立方米(合七千个车皮),自四月份开始运进关内,并分别根据关内各地建筑之需要分拨至天津、北京、济南、石家庄和太原等地,作矿山坑木和城市房屋建筑等用。合同并规定东北进关木材押运自起货点至山海关之一切运费开支由东北燃料公司负责,但由山海关至收货地的运费由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暂垫,月终凭单据清理手续。推销木材的全部货款除提取百分之二的代销手续费予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外,其余全部货款交予当地银行转账拨款。代销木材限期十二月底销完。又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为扶植私营启新洋灰公司的生产;同时也为了东北工矿业建设之需要,与东北燃料公司订立了代销六万吨洋灰的合同(占该公司每月生产百分之八十左右),自四月份开始起运,其运费由中国煤业建筑器材公司负责。但由山海关到收货地点的运费由东北燃料公司垫付,月底凭收据扣清。到十二月底限期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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