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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委城市建设局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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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6-09
第3版()
专栏:来信

国家建委城市建设局的意见
城市园林,是供人民群众游览休憩的园地,也是进行政治思想和科普教育,开展文化活动的好场所。许多园林本身就是文物古迹,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建国以来,我国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建设了许多景色优美的园林,许多名胜古迹经过保护整修,面目一新,深受广大群众喜爱。敬爱的周总理十分关怀城市园林建设,在日理万机的繁忙工作中,曾经亲自指示要保护城市园林。在建设首都体育馆的时候,有的同志提出把停车场扩展到紫竹院公园,周总理知道后,明确指出,公园也是人民的,不是大了,而是小了,不要占。为此,总理亲自划定了停车场用地。但是,由于林彪,特别是“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前些年,在一些城市出现了乱占公园,乱砍树木,破坏风景区的现象,给城市园林建设造成了损失。现在,这些城市正在大力整顿,认真解决“四人帮”干扰破坏所遗留的问题。
林晓侠同志的来信反映了广大群众对发展园林事业的关心和期望。江苏省和南京市革委会对侵占园林的事十分重视,南京城建园林部门已作了妥善安排,有关工厂也从全局出发,确定退出公园,以便恢复园容,早日开放。这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的。五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危害公共利益。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新宪法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我们希望各个城市对园林、绿地、名胜、古迹和风景区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凡被非法侵占的,都要一律退出,并尽快整理恢复;对正在发生的侵占和破坏城市园林绿化的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各地城建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当作城市建设战线深入揭批“四人帮”、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切实抓好。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把城市园林整顿好、规划好、管理好、建设好,为把我国城市逐步建成社会主义园林化的城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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