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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乐县供销社 轻视纳税漏报货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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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24
第2版()
专栏:

  河北新乐县供销社
轻视纳税漏报货物
【本报讯】河北新乐县供销社违反税收政策被查出漏报色布六十匹,白油千余斤。该县税务局自新税法公布后,即再三告戒供销社清理应税物品照章完税,但该社对此认识不足,强调工作忙,不作清理,经税局催问数次后始作清理,惟因思想未完全打通,工作不细致深入,故在清理后仍被查出偷税漏税现象。
如在三月十日,该社运白油到定县油脂公司,在县税局上税时报一○、○○○斤,但运到后实际油数为一一、三九五斤。三月十八日该社办理存布登记,报存布为一七一匹,后经检查,结果查出库存三捆色布(每捆二十匹),共六十匹未登记。
另外该社规定的印花税汇总交纳期总不按期实行,税局每次都要催讨几次,这些都说明了供销社尚存在着严重轻视税收的观点。税局对此,经检查属实后,除令其照章补税外,并给予了严格的批评。
(新乐县委宣传部 杨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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