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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欺乎?欺人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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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78-06-23
第4版()
专栏:短评

自欺乎?欺人乎?
越南当局按照它既定的反华、排华政策,长期以来一直无理阻挠中国根据对等原则在越南三个城市设立领事机构的合理要求。在中国方面决定派船前往越南港口接运受迫害的难侨后,越南当局为了破坏两国关系,给中国接运难侨制造障碍,继续对中国方面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进行拖延和刁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被迫于六月十六日通知越南当局关闭它驻广州、昆明、南宁的三个总领事馆,是完全正当的。对于中国政府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的这一正当措施,越南当局竟然在六月十九日用抢先公布照会的办法,竭力歪曲事情真相,大肆攻击中国“撕毁两国政府协议”,“毫无道理”等等,企图蒙蔽世界舆论,为自己开脱责任。
但是,只要把越南当局公布的照会稍加分析,就不难发现这是一篇自欺欺人、破绽百出的诡辩书,也是越南当局蓄意阻挠中国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的自供状。
越南当局攻击中国“撕毁”关于设立领事机构的“协议”,这是无中生有。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六年,越南政府在中国方面的善意建议下,先后将原设在中国南宁、昆明、广州三地的办事处改为领事机构。当时并没有什么只许越南单方面在中国设立领事机构的“协议”。越南当局攻击中国“撕毁”并不存在的“协议”,纯粹是造谣惑众。
必须指出,越南当局在它公布的照会中,有意抹去了关于中国方面要求在胡志明市等地设立总领事馆过程中的许多情节。例如,越南当局的照会只说中国要求在海防、胡志明市、岘港设立总领事馆,而不说这个要求是在一九七六年八月提出的。
特别在有关中国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这个关键性的问题上,越南当局在照会中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关于中国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事,越南方面已经通报中国方面,该机构将可在一九七八年第四季度初建立。”
事情的经过果真这么简单吗?完全不是。越南当局在一九七六年十二月表示同意中国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但何时设立则要等候越方通知。时间拖延了将近一年,经过中国方面一再催促,越方才于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同意中国派出人员去胡志明市筹备建馆,但又提出一个条件,即总领事馆何时开馆,还要等候它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四月,中国政府派出人员前往胡志明市建馆。他们到了河内以后,越南当局制造种种借口,不让他们到胡志明市去。越南当局一会儿说,胡志明市局势尚未稳定,中国建馆人员去了安全没有保障,以此进行搪塞;一会儿又说还没有得到胡志明市当局的通知,荒谬地把事情说成是胡志明市当局指挥越南政府,而不是越南政府指挥胡志明市当局。越南当局甚至以不能确定究竟什么时候才能让中国人员去胡志明市建馆为借口,要求中国人员返回国内等候通知。
直到今年六月十六日中国政府通知越南当局关闭其在中国的三个总领事馆,越南当局才突然表示同意中国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但建馆时间则要拖到今年的第四季度。这是越南当局为破坏中国接运难侨而玩弄的一个花招。大家知道,如果中国在今年第四季度才在胡志明市建立总领事馆,那末,中国目前从越南南方接运难侨的工作,在没有中国领事机构办理手续的情况下,怎么能够进行呢?难道这就是越南方面所谓对中国派船接运难侨的“合作态度”?越南当局在使尽拖延战术,阻挠中国方面在胡志明市建立总领事馆之后,还厚颜地说什么它“已经尽力克服困难,妥当地满足了中国方面的建议”,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越南当局用这一手来欺骗中国政府和世界舆论是枉费心机的,事实说明越南当局是毫无诚意的。
事情很清楚,在越南单方面享有在中国三个城市保有领事机构的权利二十多年而又一再无理阻挠中国方面合理要求的情况下,中国政府根据对等原则,通知越南关闭它在中国的三个总领事馆,是完全合理的,合乎国际惯例的。中国政府作出这个决定,是被迫的,是在对越南当局阻挠中国在胡志明市设立总领事馆的无理态度进行了长期耐心的交涉归于无效以后才采取的。越南当局对中国所作的一切诬蔑攻击,在事实面前都是站不住脚的,而只能使越南当局蓄意恶化中越两国关系的真相进一步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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