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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员工救济基金二三月份大致收齐 少数企业借故拖延劳动局正催缴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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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04-24
第4版()
专栏:

  失业员工救济基金二三月份大致收齐
少数企业借故拖延劳动局正催缴中
【京市新闻处讯】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根据“北京市救济失业员工试行细则”的规定,自今年二月份起,开始按月向本市十人以上之公营(包括机关生产)及私营企业工厂的职工和厂方征收工资总额百分之一的救济基金,到四月二十日止,二三月份救济基金的征收工作已基本完成。四月份亦已开始征收。
京市国营企业工厂,除重工业部所属机器总厂第三分厂、石景山钢铁厂等七个单位最近才接到命令已洽办交纳手续外,尚有交通部华北运输总局所属各厂没有办理交纳手续。此外,北京邮政管理局的工人已交纳了二、三月份救济基金,而局方到现在还没有办理手续。市营企业工厂,除煤矿、砖窑两业,因生产性质尚待研究决定及北京电车公司二月份未交外,其余单位二、三月份已全部交纳。在公营企业中以机关生产部分交纳情况较差。主要原因是由于这些企业工厂中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就没有重视这一工作,如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领导的新兴面粉厂,劳动局曾多次向该厂交涉说服,到现在还拖延未办。私营企业工厂未办交纳手续的少数单位中,多因临时工或劳资争议未解决所致。但其中也有个别资方,故意借词拖延交纳时间,或暗中解雇工人,企图不缴。如八区振成造胰厂经理陈其铭在救济细则公布后,就解雇了十一个工人,并造谣威胁工人,不让到劳动局去申诉,他说:“去劳动局就别想再回来了,还不知道把你们送到那里去做苦工哩!”工人要求解雇费,他又说:“你们如果再不听话,我就送你们到劳动局去”,结果迫使工人回家去了。五区义兴铁工厂、六区隆泰织布厂等资方,在救济细则公布后,有的暗地解雇工人,把职工人数减到十人以下,企图不执行细则规定,有的把长工改为临时工,以剥夺工人享受救济的权利。
劳动局对这些拖延不交救济基金的企业工厂,正作进一步的调查,以便按其情节轻重,分别进行说服、警告,或移转法院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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